续日本纪/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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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日本纪卷第五〈起和铜三年正月、尽五年十二月〉”从四位下行民部大辅兼左兵卫督皇太子学士臣菅野朝臣真道等奉敕撰。”日本根子天津御代豊国成姫天皇〈元明天皇第■三〉

三年春正月壬子朔。天皇御大极殿受朝。隼人虾夷等亦在列。左将军正五位上大伴宿祢旅人。副将军从五位下穗积朝臣老。右将军正五位下佐伯宿祢石汤。副将军从五位下小野朝臣马养等。于皇城门外朱雀路东西。分头陈列骑兵。引隼人虾夷等而进。

戊午。授无位门部王。葛木王。从六位上神社忌寸河内并从五位下。

壬戌。制。授位者不得通计前考。”散位从四位下高桥朝臣笠间卒。

甲子。授无位铃鹿王。六人部王并从四位下。正六位上吉野连久治良。黄文连益。田边史比良夫。刀利康嗣。正六位下大倭忌寸五百足。山田史御方。从六位上路真人麻吕。押海连人成。车持朝臣益。下毛野朝臣信并从五位下。

丙寅。大宰府献铜钱。

丁卯。天皇御重阁门。赐宴文武百官并隼人虾夷。奏诸方乐。从五位已上赐衣一袭。隼人虾夷等亦授位赐禄。各有差。

戊寅。播磨国献铜钱。”日向国贡采女萨摩国贡舍人。

庚辰。日向隼人曾君细麻吕。教喩荒俗。驯服圣化。诏授外从五位下。

二月壬辰。信浓国疫。给药救之。

庚戌。初充守山戸。令禁伐诸山木。

三月戊午。制。辄取畿外人。用帐内资人。自今以去。不得更然。待官处分。而后充之。

辛酉。始迁都于平城。以左大臣正二位石上朝臣麻吕为留守。

夏四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辛丑。陆奥虾夷等请赐君姓同于编戸。许之。

壬寅。奉币帛于诸社。祈雨于名山大川。

癸卯。以从三位长屋王为式部卿。从四位下多治比真人大县守为宫内卿。从四位下多治比真人水守为右京大夫。从五位上采女朝臣比良夫为近江守。从五位上佐太忌寸老为丹波守。从五位下山田史御方为周防守。

己酉。参河。远江。美浓三国饥。并加赈恤。

五月戊午。以从五位下大伴宿祢牛养为远江守。

六月辛巳。大宰大贰从四位上巨势朝臣多益须卒。

秋七月丙辰。左大臣舍人正八位下牟佐村主相摸瓜。文武百官因奏贺辞。赐禄各有差。京里百姓。戸给谷一斛。相摸进位二阶。赐■一十疋。布廿端。

九月乙丑。禁天下银钱。

冬十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辛卯。正五位上黄文连大伴卒。诏赠正四位下。并吊赙之。以壬申年功也。

四年春正月丁未。始置都亭驿。山背国相乐郡冈田驿。缀喜郡山本驿。河内国交野郡楠叶驿。摄津国嶋上郡大原驿。嶋下郡殖村驿。伊贺国阿閇郡新家驿。

二月辛丑。从四位下土师宿祢马手卒。

三月辛亥。伊势国人矶部祖父。高志二人。赐姓渡相神主。”割上野国甘良郡织裳。韩级。矢田。大家。绿野郡武美。片冈郡山等六郷。别置多胡郡。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庚辰。大倭佐渡二国饥。并加赈给。

壬午。诏叙文武百寮成选者位。从五位上熊凝王。长田王并授正五位下。正四位下中臣朝臣意美麻吕。巨势朝臣麻吕并正四位上。从四位上石川朝臣宫麻吕正四位下。从四位下息长真人老从四位上。正五位上猪名真人石前。路真人大人。大伴宿祢旅人。从五位上石上朝臣豊庭并从四位下。正五位下忌部宿祢子首。阿倍朝臣广庭。石川朝臣难波磨。石川朝臣石足。大宅朝臣金弓。太朝臣安麻吕。多治比真人三宅麻吕。从五位上笠朝臣麻吕并正五位上。从五位上多治比真人吉提。多治比真人吉备。上毛野朝臣安麻吕。佐伯宿祢百足。阿倍朝臣船守。采女朝臣比良夫。阿倍朝臣首名。大神朝臣狛麻吕。曾祢连足人并正五位下。从五位下藤原朝臣武智麻吕。藤原朝臣房前。巨势朝臣子祖父。多治比真人县守。县犬养宿祢筑紫。小治田朝臣安麻吕。中臣朝臣人足。平群朝臣安麻吕并从五位上。正六位下池田朝臣子首。石川朝臣足人。从六位上阿倍朝臣骏河。从六位下粟田朝臣必登。正七位上中臣朝臣东人。正七位上高桥朝臣毛人。正六位上民忌寸袁志比。黄文连备。鍜师造大隅。道君首名。从六位上置始连秋山并从五位下。

甲申。大倭国芳野郡始置大少领各一人。主政二人。主帐一人。

庚寅。宫内卿从四位下多治比真人水守卒。

乙未。诏。贺茂神祭日。自今以后。国司毎年亲临検察焉。

五月辛亥。制。帐内资人虽名入式部。不在豫选之限。既叙位记者许之。职分不在此例。唯听帐内三分之一。资人四分之一。其虽叙位。逗留方便。违主失礼。即追其位。还之本贯。若得他处位者不追焉。或本主亡者。不得豫选。皆还本色。但欲回入者听。以外如令。”尾张国疫。给医药疗之。

乙卯。从四位上当麻真人智得卒。

己未。以谷六升当钱一文。令百姓交关各得其利。”先是。禁取畿外人充帐内资人。至是始许之。

六月乙未。诏曰。去年霖雨。麦穗既伤今夏亢旱。稻田殆损。怜此苍生。仰彼云汉。今见膏雨。有胜众瑞。宜黎元同悦共贺天心。仍赐文武百寮物有差。

闰六月丙午。始五位已上卒者。即日申送弁官。

丁巳。遣挑文师于诸国。始教习折锦绫。

甲子。宗形部加麻麻伎赐姓穴太连。

乙丑。中纳言正四位上兼神祇伯中臣朝臣意美麻吕卒。

秋七月甲戌朔。诏曰。张设律令。年月已久矣。然才行一二。不能悉行。良由诸司怠慢不存恪勤。遂使名充员数空废政事。若有违犯而相隐考第者。以重罪之。无有所原。

戊寅。山背国相乐郡狛部宿祢奈卖。一产三男。赐■二疋。绵二屯。布四端。稻二百束。乳母一人。

壬午。尾张国守从四位下勋四等佐伯宿祢大麻吕卒。

八月丙午。酒部君大田。粳麻吕。石隅三人。依庚寅年籍赐鸭部姓。

九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甲戌。诏曰。凡卫士者。非常之设。不虞之备。必须勇健应堪为兵。而悉皆■弱。亦不习武艺。徒有其名而不能为益。如临大事何堪机要。传不云乎。不教人战是谓弃之。自今以后。専委长官。简点勇敢便武之人。毎年代易焉。

丙子。敕。顷闻。诸国役民。劳于造都奔亡犹多。虽禁不止。今宫垣未成。防守不备。宜权立军营禁守兵库。因以从四位下石上朝臣豊庭。从五位下纪朝臣男人。粟田朝臣必登等为将军。

冬十月甲子。敕依品位始定禄法。职事二品二位。■卅疋。丝一百■。钱二千文。王三位■廿疋。钱一千文。臣三位■十疋。钱一千文。王四位■六疋。钱三百文。五位■四疋。钱二百文。六位七位各■二疋。钱■文。八位初位■一疋。钱廿文。番上大舍人。带劔舍人。兵卫。史生。省掌。召使。门部。物部。主帅等并丝二■。钱十文。女亦准此。”又诏曰。夫钱之为用。所以通财贸易有无也。当今百姓。尚迷习俗未解其理。仅虽卖买。犹无蓄钱者。随其多少。节级授位。其从六位以下。蓄钱有一十贯以上者。进位一阶叙。廿贯以上进二阶叙。初位以下。毎有五贯进一阶叙。大初位上若初位。进入从八位下。以一十贯为入限。其五位以上及正六位。有十贯以上者。临时听敕。或借他钱而欺为官者。其钱没官。身徒一年。与者同罪。夫申蓄钱状者。今年十二月内。录状并钱申送讫。太政官议奏令出蓄钱。”敕。有进位阶。家存蓄钱之心。人成逐襁之趣。恐望利百姓或多盗铸。于律。私铸犹轻罪法。故权立重刑。禁断未然。凡私铸钱者斩。从者没官。家口皆流。五保知而不告者与同罪。不知情者减五等罪之。其钱虽用。悔过自首。减罪一等。或未用自首免罪。虽容隐人。知之不告者与同罪。或告者同前首法。

十一月甲戌。蓄钱人等始叙位焉。

辛卯。从六位下菅生朝臣大麻吕。正七位上高桥朝臣男足并授从五位下。

壬辰。诏曰。诸国大税。三年之间。借贷给之。勿收其利。”又赐畿内百姓年八十以上及孤独不能自存者衣服食物。”又出举私稻者。自今以后。不得过半利。馀者如令。

十二月壬寅。大初位上丹波史千足等八人。伪造外印假与人位。流信浓国。”以从五位下葛木王。补马寮监。

丙午。诏曰。亲王已下及豪强之家。多占山野。妨百姓业。自今以来。严加禁断。但有应垦开空闲地者。宜经国司。然后听官处分。

壬子。从五位下狛朝臣秋麻吕言。本姓是阿倍也。但当石村池边宫御宇圣朝。秋麻吕二世祖比等古臣使高丽国。因即号狛。实非真姓。请复本姓。许之。

庚申。又制蓄钱叙位之法。无位七贯。白丁十贯。并为入限。以外如前。

五年春正月乙酉。诏曰。诸国役民。还郷之日。食粮绝乏。多馑道路。转填沟壑。其类不少。国司等宜勤加抚养量赈恤。如有死者。且加埋葬。录其姓名报本属也。

戊子。授无位上道王。大野王。倭王并从四位下。无位额田部王。壹志王。田中王并从五位下。正五位上佐伯宿祢麻吕。巨势朝臣祖父并从四位下。从五位上穗积朝臣山守。巨势朝臣久须比。大伴宿祢道足。佐太忌寸老并正五位下。从五位下纪朝臣男人。笠朝臣吉麻吕。多治比真人广成。大伴宿祢宿奈麻吕并从五位上。从六位上大神朝臣忍人。鸭朝臣坚麻吕。正六位上佐伯宿祢果安。小治田朝臣月足。正六位下额田首人足。从六位下后部王同并从五位下。

壬辰。废河内国高安烽。始置高见烽。及大倭国春日烽。以通平城也。

二月戊午。诏赐京畿高年鳏寡■独者■绵米塩。各有差。高年僧尼亦同施焉。

三月戊子。美浓国献木连理并白雁。

夏四月丁巳。诏。先是。郡司主政主帐者。国司便任。申送名帐。随而处分。事有率法。自今以后。宜见其正身。准式试练。然后补任。应请官裁。

五月壬申。骏河国疫。给药疗之。

癸酉。禁六位已下以白铜及银餝革带。

辛巳。诏曰。诸国大税。三年赈贷者。本为恤济百姓穷乏。今国郡司及里长等。縁此恩借妄生方便。害政蠹民莫斯为甚。如顾润身。枉收利者。以重论之。罪在不赦。

甲申。初定国司巡行并迁代时给粮马脚夫之法。语具别式。太政官奏称。郡司有能繁殖戸口。増益调庸。劝课农桑。人少匮乏。禁断逋逃。肃清盗贼。籍帐皆实。戸口无遗。割断合理。狱讼无冤。在职匪懈。立身清愼。〈其一〉居官贫浊。处事不平。职用既阙。公务不举。侵没百姓。请托公施。肆行奸猾。以求名官。田畴不开。减阙租调。籍帐多虚。口丁无实。逋逃在境。畋游无度。〈其二〉又百姓精务农桑。产业日长。助养穷乏。存活独■。孝悌闻闾。材识堪干。〈其三〉若有郡司及百姓准上三条有合三勾以上者。国司具状附朝集使。举闻。奏可之。

乙酉。诏诸司主典以上。并诸国朝集使等曰。制法以来。年月淹久。未熟律令。多有过失。自今以后。若有违令者。即准其犯。依律科断。其弹正者。月别三度。巡察诸司。糺正非违。若有废阙者。乃具事状。移送式部。考日勘问。又国司因公事入京者。宜差堪知其事者充使。使人亦宜问知事状。并惣知在任以来年别状迹。随问弁答。不得碍滞。若有不尽者。所由官人及使人。并准上科断。自今以后。毎年遣巡察使。検校国内豊俭得失。宜使者至日。意存公平。直告莫隐。若有经问发觉者。科断如前。凡国司。毎年实录官人等功过行能并景迹。皆附考状申送式部省。省宜勘会巡察所见。

丙申。太政官处分。凡位记印者。请于太政官。下诸国符印者申于弁官。

六月乙巳。地震。

秋七月壬午。伊贺国献玄狐。”令伊势。尾张。参河。骏河。伊豆。近江。越前。丹波。但马。因幡。伯耆。出云。播磨。备前。备中。备后。安艺。纪伊。阿波。伊豫。讃岐等廿一国。始织绫锦。

甲申。播磨国大目从八位上乐浪河内。勤造正仓。能效功绩。进位一阶。赐■十疋。布卅端。

八月庚子。太政官处分。诸国之郡之郡稻乏少。给用之日有致废阙。宜准国大小。割取大税。以充郡稻。相通出举。所息之利。随即充用。事须取足。勿令乏少。但割配本数。不令减损。自今以后。永为恒例。

庚申。行幸高安城。

九月己巳。诏曰。故左大臣正二位多治比真人嶋之妻家原音那。赠右大臣从二位大伴宿祢御行之妻纪朝臣音那。并以夫存之日。相劝为国之道。夫亡之后。固守同坟之意。朕思彼贞节。感叹之深。宜此二人各赐邑五十戸。其家原音那加赐连姓。”又诏曰。朕闻。旧老相传云。子年者谷实不宜。而天地垂祐。今兹大稔。古贤王有言。祥瑞之美无以加豊年。况复伊贺国司阿直敬等所献黒狐。即合上瑞。其文云。王者治致太平。则见。思与众庶共此欢庆。宜大赦天下。其强窃二盗常赦所不免者。并不在赦限。但私铸钱者。降罪一等。其伊贺国司目已上。进位一阶。出瑞郡免庸。获瑞人戸给复三年。又天下诸国今年田租。并大和。河内。山背三国调。并原免之。

庚午。授正六位上阿直敬从五位下。

辛巳。观成法师为大僧都。弁通法师为少僧都。观智法师为律师。

乙酉。以从五位下道君首名。为遣新罗大使。

己丑。太政官议奏曰。建国辟疆。武功所贵。设官抚民。文教所崇。其北道虾狄。远凭阻险。实纵狂心。屡惊边境。自官军雷撃。凶贼雾消。狄部晏然。皇民无扰。诚望便乘时机。遂置一国。式树司宰。永镇百姓。奏可之。于是始置出羽国。

乙未。禁取三关人为帐内资人。

冬十月丁酉朔。割陆奥国最上置赐二郡隶出羽国焉。

癸丑。禁六位已下及官人等服用苏芳色并卖买。

丙辰。从四位上息长真人老卒。

甲子。遣新罗使等辞见。

乙丑。诏曰。诸国役夫及运脚者。还郷之日。粮食乏少。无由得达。宜割郡稻别贮便地随役夫到任令交易。又令行旅人必赍钱为资。因息重担之劳。亦知用钱之便。

十一月辛巳。加左右弁官史生各六人。通前十六员。

乙酉。从三位阿倍朝臣宿奈麻吕言。从五位上引田朝臣迩閇。正七位上引田朝臣东人。从七位上引田朝臣船人。从七位下久努朝臣御田次。少初位下长田朝臣太麻吕。无位长田朝臣多祁留等六人。实是阿部氏正宗。与宿奈麻吕无异。但縁居处更成别氏。于理斟酌良可哀矜。今宿奈麻吕特蒙天恩。已归本姓。然此人等未霑圣泽。冀望。各止别氏。倶蒙本姓。诏许之。

十二月辛丑。制。诸司人等衣服之作。或■狭小。或裾大长。又衽之相过甚浅。行趋之时易开。如此之服。大成无礼。宜令所司严加禁止。又无位朝服。自今以后。皆著襕黄衣。襕广一尺二寸以下。”又诸国所送调庸等物。以钱换。宜以钱五文准布一常。

己酉。东西二市始置史生各二员。

丁巳。有司奏。自今以后。公文错误。内印着了。事须改正者。少纳言宜申官长。然后更奏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