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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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讫时间 起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帝  号 宋太宗

  年  号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981)

春正月庚子朔,御乾元殿受朝。

癸卯,以保寨军为保州,以梁门口寨为静戎军。 乙巳,诏曰:“百里之长,字民之要官也。今县邑广而阙员多,选曹拘以常调,历年未补,非所以振淹土,惠吾民也。适变通方,宜从新制。其令诸路转运使下所属州,令长吏择其见任判、司、簿、尉之清廉明干者,具以名闻。当驿召引对,授以知县之任焉。”吕源曰:出宰百里,最近于民。祖宗勤□民隐,故择宰令必引对,亲视才而授之。虽一命初任,亦临轩顾问,臣已释于前矣,况乎百里之重乎。

辛亥,易州言破契丹数千觽,斩首三百级,马五百匹[1],器甲以千数。

乙卯,建易州大保寨为平寨军。实录又于此月丙寅书改静戎军为静安军。按周显德二年三月辛未,于深州下博县李宴口置静安军。雍熙二年,军始废。自周置即军名静安,未尝更名静戎也。或者静安亦尝更名静戎,而史失不记,及是别置静戎军于梁门寨,乃还静安故名耶?会要与实录同,然都不记改静安为静戎在何时,恐实录、会要相承致误,今削去不书。

丁卯,令诸道转运使察访部内官吏,有履行著闻、政术尤最及文学茂异者,各举二人。

是月,遣八作使郝守浚等分行河道,抵于敌境,皆疏导之。又于清苑界开徐河、鸡距河五十里入白河。由是关南之漕悉通济焉。此据河渠志。

三交西北三百里地名固军,溪谷险绝,敌之所保,多由此入侵。潘美潜师袭之,敌弃城遁。军使安庆以其族来降[2],因积粟屯兵守之。自是敌不敢侵轶,边民以安。安庆来降,实录无之。据潘美行状乃六年正月事,今附月末。徐度国纪系之四年八月癸亥,又云三交口即固军,误也。

二月癸巳,诏曰:“古者懋建庶官,分治百职,考其幽明之状,以申黜陟之典,今则无闻焉。故京朝官厘务于外者,咸给以御前印纸,令书治迹,而主司不能彰明臧否[3],但以细碎之事混淆其间,非所以副朕详求之意也。自今循常之务,非课最者,不得书为劳绩,其殿、犯无有所隐。”宋朝要录,诏曰:朝廷申惩劝之道,立经久之规。应髃臣掌事于外者,悉给御前印纸,所贵善恶无隐也。自今出使臣僚,在任劳绩非尤异者不得批书,曾有殿、犯,不得隐匿。

丁酉,令髃臣居丧被诏起复者,须卒哭朝谒,其俸料自诏下日给之。

国初,以供奉官、殿直、承旨为三班,隶宣徽院。三班多贵族子弟,豪纵徼幸,未立程准,而奉使者多诉劳逸不均。是月,始命御□副使洛阳杨守素等点检三班公事,权以内客省使厅事为局,总其名籍,差定其职任,考其殿最焉。此据会要及杨守素传也。实录于雍熙四年七月庚辰书诏置三班院,以蔚进掌其事,然后书三班诉劳逸不均,𪉈误也。

东京官卖塞,斤为钱二百,诏减五十。

三月丁未,令诸司职掌,自今迁转只于本房本司,无得越局。

己酉,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德芳卒,年二十三。赠中书令,追封岐王,谥康惠。

癸丑,诏曰:“峡路转运使言,知渝州路宪、知开州蜔士尧、知达州张元等弛慢不治,并已冲替。宜令诸路转运使察部下官吏,有罢软不胜任、怠惰不亲事[4]及黩货扰民者,条其事状以闻,当遣使按鞫。其清白自守、干局不苛,亦以名闻,必加殊銟。”

丙辰,以霸州淤口寨为破虏军,雄州新镇为平戎军[5]。 丁巳,高昌国王阿厮兰汉始自称西州外生师子王,遣都督麦索温来贡方物。

戊午,通远军使、罗州刺史董遵诲卒,诏遣中使护其丧归葬京师,赙赗加等,录遵诲子嗣荣为殿直。

己未,以淮南节度副使崔仁冀为卫尉卿,淮海王俶言其才可用故也。

交州行营言破贼军万五千觽于白藤江口,斩首千馀级,获战舰二百艘,甲铠以万计。于是,侯仁宝率前军先进,孙全兴等顿兵花步七十日以埙刘澄,仁宝屡促之不行。及澄至,并军由水路抵多罗村,不遇贼,复擅还花步。贼诈降以诱仁宝,仁宝信之,遂为所害。有二败卒先至邑市,夺民钱,转运使周渭捕斩之,后至者悉令解甲以入,民乃安。时诸军冒炎瘴,又多死者,转运使许仲宣驰奏仁宝战没,且乞班师,不待报,即分屯诸州,开库赏赐,给其医药,谓人曰:“若竣报,则此数万人皆积尸于广野矣。”乃上章自劾,诏书嘉纳之,遣使就劾澄等[6]。会王僎病死,澄与贾湜并戮于邕州市。征全兴等下狱,全兴伏诛;陈钦祚、郝守浚,崔亮皆责授团练副使,钦祚庆州,守浚磁州,亮岚州。赠仁宝工部侍郎,官其二子。孙全兴伏诛,陈钦祚等责降,实录在十一月丁巳,侯仁宝赠官在明年二月庚寅,独不知戮刘澄等是何月日,今并书于此。吕源曰:太平兴国五年七月,孙全兴等平交州。庚戌,全兴等辞赴岭南,诏引进使梁迥供帐于玉津园饯之。呜呼,全兴等以小官奉使,恩礼既隆,责任益重,数路劳费以供是役,两界赤子陷于兵刃者,不知多少之数也!全兴不能体国,乃与侯仁宝较毫厘之利,有彼我之分,遂无成功,误国大事,偿之一死,不为过也。 诏:“诸州大狱,长吏不亲决,胥吏旁缘为奸,逮捕证左,滋蔓逾年而狱未具[7]。自今长吏每五日一虑囚,情得者即决之。”上不欲天下有滞狱,乃建三限之制,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不须追捕而易决者无过三日。三限,别本实录系之五月丙辰,今从本志。 又诏:“囚当讯掠,则集官属同问,勿委胥吏搒决。”别本实录在四月丁丑,今从本志附三限后。

夏四月戊辰,废湖州织罗,放女工五十八人。

辛未,幸太平兴国寺、相国寺祷雨。

上躬亲听断,京城诸司狱有疑者,多临决之。是岁,自春涉夏不雨,上意狱讼有冤滥。会归德军节度推官李承信市鳂有烂者,笞园户,病创数日死。己卯,承信坐弃市。

丙戌,高丽国遣使来贡方物。

禁东、西川诸州白衣巫师。

五月辛丑,契丹以七千人入侵平寨军,守将击走之,所杀获甚觽,诏折之。此据别本实录,恐即是六月丙子所奏也,然别本特以为二事,当考。

癸丑,令内侍省细仗内先衣黄者并衣碧,吏部黄衣选人改为白衣选人。

甲寅,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尚勋使高昌。

己未,德音降死罪囚,流以下释之,祷而雨故也。

太子中允潘昭纬知天长军,擅增价鬻官茶,为商人所诉。乙丑,昭纬坐除籍为民。

六月甲戌,赠太尉、中书令、谥文惠、司空、平章事薛居正卒[8]。居正风度绬伟,操行方正。为相任宽简,不苛察,士君子以此多之。其妻悍妒,不生育。惟吉其养子也,有勇力,不习文,与沈继宗等俱拜官,独授诸卫将军,喜声色,交游非类,居正不能止。于是,上临其丧出涕,其妻拜于丧侧,上存抚数四,素知惟吉之行,因问:“不肖子安在?颇改节否?恐不能负荷先业,奈何?”惟吉伏丧侧,闻之惊惧,愧赧不起。自是尽革故态,谢绝素与交游者,居丧甚得礼。既而多延接贤士大夫,亦稍涉猎书史。上知其修饰,故数委以大藩,所至称治,累迁左千牛卫大将军。遭母丧,故事,卒哭当起复,惟吉恳求终制,优诏不许,时论异之。

丙子,平寨军言破契丹万馀觽。此据实录,别本实录亦同,恐即五月辛丑日事。本纪无之,当考。

秋七月丙申朔,延州言大水溢入城,坏官寺民舍千六百区。

上将大举伐契丹,遣使赐渤海王诏书,令发兵以应王师。其略云:“闻尔国本为大藩,近年颇为契丹所制。尔迫于兵势,屈膝事之,谗慝滋多,诛求无已,虽欲报怨,力且不能。所宜尽出族帐,助予攻取,俟其翦灭,当行封赏。幽蓟土宇,复归中朝,沙漠之外,悉以相与。”然渤海竟无至者。

河中府、鄜州皆言大水。

乙卯,岚州言戎人五十三户三百六十三口内附,遣戍卒迎之,为敌骑所邀,因击破其觽,斩首十七级。

初,上幸大名,彰德节度使李汉琼以镇州兵马钤辖见于行在,陈计策,颇合上意,即日命为沧州都部署,赐战马、金带、宝剑、戎具以宠之。于是被疾,召还京师。八月乙丑朔,上亲幸其第问劳,赐白金万两。及卒,赠中书令。汉琼无嗣,上聘其女为皇第四子德严夫人。汉琼为沧州都部署,实录不载,今附见。皇子德严,后改名元份[9]

庚午,诏免两浙东北路转运使王德裔,仍削两任,追先所赐白金千两,坐简慢不亲事,部内不治也。

宁州言大水。

乙酉,诏诸道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及监榷物务官,任内地满三年,川、广、福建满四年者,并与除代。

诏州县官坐事配流诸州者,改隶京百京。按此条疑有脱误。 九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旧制,赐敕葬者,皆内诸司供帐。或言其不便,戊戌,始令所在州府,以官钱赁僦。 东上阁门使程德玄攀附至近列,上颇信任之,觽多趋其门,或言其交结太盛,庚子,出为崇信行军司马。别本云坐懈于事,而不副所任。今不取。

先是,中书请以著作郎洪雅田锡为京西北路转运判官,锡不乐外职,拜表乞居谏署,且献升平诗二十章,上悦之。翌日,改授右拾遗、直史馆。时卢多逊专大政,有司受髃臣章奏,不先禀多逊则不敢通。锡初从幸大名,欲献平戎歌,多逊许之,始得进御。又尝诣阁门献书,请皇帝东封,其书不实封,且言已白多逊,阁门吏乃受其书,又令锡依常式署状云:“不敢妄陈利便,希望恩荣。”锡自念有言责,欲关说于上,犹如此委曲,事体非便,乃贻书多逊,乞自今谏官上章勿令阁门署具状,多逊不悦。

壬寅,以锡为河北南路转运副使。锡因入辞,直进封事曰:国史田锡传载,谏官阁门署状书云献赵普,真宗实录亦云。谨按,普复入相,乃六年九月辛亥,在锡为河北转运后凡十日。又实录载锡所献书比本传尤详,书言从驾大名及二月十六日请皇帝东封,皆非普当国时,明甚。书又言相公佐先帝取吴越,事今上平并汾,其称多逊,亦明甚。不知两朝史官何以如此差误也,使赵普蒙此恶声,岂不噃乎?今别取锡所著咸平集,检其谢敕书銟谕表、献宰相书、升平感遇诗参考日月,盖锡自太平兴国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由著作郎除左拾遗、直史馆,至今年八月十五日献多逊书,九月授河北转运,十三日入辞,遂上封事。十九日敕书銟谕,但不记授河北转运之日耳,今据实录,在壬寅初八日也。其他则用锡书、表等辞删修,仍略其日,以便笔削。按锡为谏官几一年,盖未尝言事,诣阁门一再所献,皆歌颂盛德耳。至是始敢直言,故其升平感遇诗云“皂囊初上聊供职”也。为谏官几一年,事之可言者固多矣,而多逊逆闭其途,虽有章疏亦不得通,非因出使入辞,实封直进御座,则虽太宗之圣,终亦不闻此也。呜呼,奸臣之蠹国,岂不甚哉!

臣职在箴规,理难循默,敢献军国要机者一,朝廷大体者四,惟陛下留神察之。

夫赏不逾时,国之令典。顷岁王师薄伐,克平太原,未赏军功,逮兹二载。今范阳坚壁,窃据疆封,獯鬻荐居,不修朝聘,若烦再驾,固当用兵,虽禀宸谋,必资武力。愿陛下因郊禋、耕耤之礼,议平晋之功而赏之,则驾驭戎臣,莫兹为重,此要机之一也。按:四年十月乙亥已行太原之赏,锡今犹以为言,或者赏未篃及故也。

今交州未下,战士无功,春秋谓“老师费财”,兵书曰“钝兵挫锐”。臣闻圣人不务广疆土,惟务广德业,声教远被,自当来宾。臣尝读韩诗外传,周成王时,越裳九译来贡,周公问之,曰:“本国天无迅风疾雨,海不扬波三年矣。意者中国有圣人,盍往朝之。”是知不必加兵,自然内附。交州谓之瘴海,得之如获石田。愿陛下念征戍之劳,思用度之广,爱人惜力,无屯兵以费财,修德服荒,无略内以勤远,亟诏执事,□其诛锄,又何必蕞尔蛮陬,劳于震怒,此大体之一也。

案六典:左右拾遗、补阙,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者,小则上封,大则廷争;给事中职在封驳诏书,封谓封还不行,驳谓驳正所失;起居郎、舍人立赤墀之上,记录言动,即古左、右史之任也。迩来谏官废职,制诏有所未当,给事中不敢封还驳正,遗、补亦不敢直言其失,起居郎、舍人不得升陛纪言动,圣朝美事或有所遗,陛下德音或有不录。又御史不能弹奏,左、右丞今尚阙员,中书舍人典掌书命,未闻访之以事。臣意其各有所蓄,欲待顾问,望因清燕召而访之,俾尽悃诚,以观器业。又集贤院虽有书籍而无职官,秘书省虽有职官而无图籍。伏读去年九月丁未诏书,戒励百官,并于朝堂习仪及委宪司纠察。斯𪉈复古道,振朝纲,然但见习仪,未见举职,若职业各举,则威仪自严。愿陛下择才任之,使各司其局,此大体之二也。

今㝢县平宁,京师富庶,军营马监,靡不恢崇,佛寺道宫,悉皆轮奂。加又辟西苑,广御池,虽周之灵囿、汉之昆明,未足为比。唯尚书省前代所建,湫隘尤甚,郎曹无本局,尚书无本厅,官司相参,何以区别?至于九寺、三监,寓天街之两廊,狭室萧然,具体而已。礼部无贡院,每贡士试,或就试武成王庙。是岂太平之制度耶?欲望别修省寺,用列职官,此大体之三也。 每于衢路,颇见羁锢之囚,荷以铁枷,不觉自骇。案狱官令,枷杻有长短,钳锁有轻重,尺寸斤两,并载刑书,未有以铁为枷者也。昔唐太宗观明堂图,见人之五脏,皆丽于背,遂减徒刑。况隆平之时,将措刑不用,于法所无,去之可矣,此大体之四也。即赐诏书曰:“省所上书,陈古讽今,有犯无隐,居献替之地,扬蹇谔之风,寻绎久之,深所嘉尚。然邦国之事,抑有由焉。朕以交趾称藩,代修职贡,昨闻贼臣篡夺,害其主帅之家,聊举师徒,用申赴救,非贪土地,寻罢干戈。京西闲田,势本洼下,不可树蓺,止为污潴,因而凿池,用停水潦,戈船习战,可威外夷,调役军卒,不烦农民。髡钳之刑,前王所用,比之劓刖,盖有等差,朕以诛死之囚[10],贷其断颈之戮,遂设此法,以全其生,实免𫓧锧之诛,且非炮烙之酷。其馀申明经制,皆是旧章,方属承平,渐期振举。览兹献纳,嘉乃忠勤,自今有所见闻,无辞献替。断之在独,出自朕躬,勉于尽规,以副虚伫。”因赐钱五十万。 或谓锡曰:“今日之事鲜矣,宜少晦以远谗忌。”锡曰:“事君之诚,惟恐不竭,且天植其性,岂一赏可夺耶!” 至河北,复驿书言边事,曰:“夫动静之机,不可妄举。动谓用兵,静谓持重。应动而静则养寇以生奸,应静而动则失时而败事。今北鄙驿骚,盖亦有以居边任者,规羊马细利为捷,矜捕斩小胜为功,起衅召戎,实由此始。伏愿申饬将帅,谨固封守,还所俘掠,许通互市,使河朔之民得务三农之业,不出五载,可积十年之储。前岁俶扰边陲,亲迂革辂,今兹张皇声势,颇动人心。若猃狁来侵,六龙夙驾,烽烟既息,万乘方归,是皆失我机先,落其术内,劳顿耗斁,可胜言乎?军国大端,固当谨始,戎族未乱,无烦强图,敌势未衰,何劳力取。愿考古道,务恢远猷,示绥怀万国之心,用驾驭四夷之策,事戒辄发,理在深谋。” 又谓:“安危之理不可轻言。国家务大体,求至理则安;舍近谋远,劳而无功则危。为君有常道,为臣有常职,是务大体也。上不拒谏,下不隐情,是求至理也。帝王之道,忌萌欲心。汉武帝躬秉武节,遂登单于之台,唐太宗手结雨衣,往伐辽东之国,率义动之觽,徇无厌之求,输常赋之财,奉不急之役,是舍近谋远也。沙漠穷荒,得之无用,蘖芽繁衍,杀之更生,是劳而无功也。位卑秩下,敢言者少,言而见听则进而无疑,言而不从则退而惧罪。”又谓:“利害相生,变易不定,故兵书曰:‘不能尽知用兵之害者,不能尽知用兵之利。’𪉈事有可进而退,则害成之事至焉,可退而进,则利用之事去焉。能审利害则为聪明,以天下之耳听则聪,以天下之目视则明。惟此聪明,在无壅塞,尽去相蒙之弊,乃协先知之神。”又谓:“取舍不可以有惑,思虑不可以不精。国家图燕以来,兵连未解,财用不得不耗,人臣不得不忧。恢复吊伐之名,虽建洪业,可否祸福之实,宜留圣心。愿陛下积其思虑,决其取舍,无使旷日持久也。”据锡本传,锡为河北转运即上此疏,太宗嘉之。按锡睦州所上疏,具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疏蒙诏銟,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再上疏即不报,不云别有此疏也。然此疏若施之明年十二月,则似元不知十月癸亥已降诏戒边臣侵掠,锡方守大名,理不应尔。疑锡所言不报者,必有别疏指陈他事,而非此疏也。按十月癸亥诏,则此疏固亦暗合,又何必云达与不达,行与未行乎?范仲淹志锡墓云:“在河北及相州[11]累章论边事。”此可证锡所上不但此二疏也。今姑从本传。或附后疏于明年五月,不知何据,当考。

丙午,诏应京朝官除两省、御史台自少卿监以下奉使从政于外受代而归者,并令中书舍人郭贽、膳部郎中兼御史知杂事滕中正、户部郎中雷德骧同考校劳绩,品量材器,以中书所下阙员,类能拟定,引对而授之,谓之差遣院。按前代常参官,自一品以下皆曰京官,其未常参止曰未常参官。今谓常参曰朝官,秘书郎而下未常参者曰京官。旧制,京官有员数,除授皆云替某官,或云填见阙。京官皆属吏部,每任三十月为满,岁校其考第,罢任取解赴集。国初以来,有权知及通判、诸州军监临物务官,无定员,月限既满,有司住给俸料,而见厘务者申牒,有司复支所厘之务,罢则已,但不常参,除授皆出中书,不复由吏部。至是,与朝官悉差遣院主之。

太子太保赵普奉朝请累年,卢多逊益毁之,郁郁不得志。普迁太子太保,正史、实录及百官表并不记。太宗所撰神道碑云:既静妖氛,爰覃爵赏。盖普从征晋阳,以功迁秩也,当在太平兴国四年冬十月。行状则云三年郊祀后迁太子太保,今从行状。普子承宗,娶燕国长公主女。承宗适知潭州,受诏归阙成婚,礼未逾月,多逊白遣归任,普由是愤怒。会如京使柴禹锡等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上召问普,普对曰:“臣愿备枢轴以察奸变。”退,复密奏:“臣开国旧臣,为权幸所沮。”因言昭宪顾命及先朝自诉之事。上于宫中访得普前所上章,并发金匮,遂大感寤,即留承宗京师,召普谓曰:“人谁无过,朕不待五十,已尽知四十九年非矣。”辛亥,以普为司徒、兼侍中。“不待五十,已知四十九年非”此太宗盛德要语也。今正史乃削去,可不惜哉!今依实录具载圣语。实录又云即日复相,则恐未然[12]。正史称未几复相,当得其实也。丁谓谈录则云[13]上元夜召普观灯,即命为相。亦与正史不合,今不取。

始太祖传位于上,昭宪顾命也。或曰昭宪及太祖本意,𪉈欲上复传之廷美,而廷美将复传之德昭。故上即位,亟命廷美尹开封,德恭授贵州防御使,实称皇子,皆缘昭宪及太祖意也。德昭既不得其死,德芳相继夭绝,廷美始不自安,浸有邪谋。他日,上尝以传国意访之赵普,普曰:“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于是普复入相,廷美遂得罪。凡廷美所以得罪,则普之为也。王禹偁遗事云:太祖孝于太后,友爱兄弟,旷古未有。万机之暇,召晋王、秦王。秦王,上弟,宣祖第三子,名廷美,亦杜后所生。今本传言王是太宗乳母王氏所生,非也。其有旨哉[14]。及皇子南阳王德昭、东平王德芳。皆上子也[15]。及皇侄、公主等共宴太后阁中,酒酣,上白太后曰:“臣百年后传位于晋王,令晋王百年后传位于秦王。”后大喜曰:“吾久有此意而不欲言之,吾欲万世之下闻一妇人生三天子,不谓天生孝子成吾之志。”令晋王、秦王起谢之。既而后谓二王曰:“陛下自布衣事周室,常以力战图功,万死而遇一生,方致身为节度使。及受天命,将逾一纪,无日不征,无月不战,历尽艰危,方成帝业。汝辈无劳,安坐而承丕绪,岂不知幸乎!久后,各不得负陛下。吾不知秦王百年后将付何人?”秦王曰:“愿立南阳王德昭。”后又喜曰:“是矣!是矣!然则陛下有此意,吾料之亦天意也。他日各不得渝,渝者罪同大逆,天必殛之。”上又令皇子德昭谢太后。太后又谓上曰:“可与吾呼赵普来,令以今日之约作誓书,与汝兄弟传而收之,仍令择日告天地宗庙,陛下可以行之否?”上即时如太后旨,召赵普入宫,令制文,普辞以素不能为文,遂召陶谷为文。别日,令普告天地宗庙,而以誓书宣付晋王收之。上崩,兴国初,今上以书付秦王收之。后秦王谋不轨,王幽死,书后入禁中,不知所之。上子南阳王,寻亦坐事,逼令自杀,传袭之约绝矣。按:禹偁遗事既与国史不同,要不可信。然廷美尹开封,德恭授贵州防御使,颇与太宗传位之迹略相似,恐昭宪及太祖意或如此。故司马光记闻亦云太后欲传位二弟,𪉈当时多有是说也。今两存之。所云赵普请使陶谷草誓书转以相付,则必不然,今不取。又云秦王既幽死,誓书收入禁中,南阳王寻以坐事,逼令自杀,此尤误。不知德昭自杀乃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德芳死乃六年三月,而廷美七年三月始罢开封尹也。大抵遗事言多鄙近,不似禹偁所为,或出于怨家仇人,肆口谤讪,托名禹偁,故不可遽信,然亦不可全弃也。两存其说,则祖宗盛德自著,后世必知其诬矣。又云廷美,太宗母弟,则于昭宪顾命时已辨之。江休复嘉佑杂志云太宗、涪陵各相去十数岁生,与遗事略同,足明当时多有是说也。

是日,以枢密副使、刑部侍郎石熙载为户部尚书充枢密使。用文资正官充枢密使,自熙载始也。天禧二年十一月丁谓[16],乾兴元年七月钱惟演,可考。熙载以文资正官充枢密使,不知带检校官否?据仁宗实录并会要不带检校官,乃自惟演始。

壬子,秦王廷美乞班赵普下,从之。 诏中外文武官等,自今或知民间利病及时政得失,并得上书直言,无有所隐。王称东都事略有诏曰:古者,振木铎于路,所以采四方之风谣,设兽樽于庭,所以延髃臣之谏诤。在朝内外官,自今或知民间利害及时政得失,并得直言无隐。

乙卯,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郊。

丙辰,知易州白继赟言契丹来侵,逆击之于平塞寨北,斩首二千级,获铠甲羊马甚觽。 挠州妖贼王禧等十人以妖法惑觽,图为不轨,斩于市。

己未,高州言大风坏官寺、民舍五百馀区。

诏诸路州府,每月第给系省酒充公用,自三石至一石各有差。

冬十月癸酉,髃臣奉表加上尊号曰应运统天睿文英武大圣至明广孝。凡三上,乃许之。

京西转运使言,管内诸州阙员,多以前资官承摄,不给俸禄,恐难责其廉耻,愿一切停罢。诏从之。乙亥,令诸道悉部送前资官赴阙,特与免选注拟,诸州无得占留。

庚辰,诏自今下元节宜如上元,并赐休假三日,著于令。

甲申,以河阳节度使崔彦进为关南都部署,马军都指挥使米信为定州都部署。此事崔彦进传殊不载,独米信传有之,亦不并及彦进也,当考。

丙戌,诏郊庙行事官,自今并须洗沐濯浣,以供祀事,违者以不恭论。

命驾部员外郎、知制诰贾黄中与诸医工杂取历代医方,同加研校,每一科毕,即以进御,仍令中黄门一人专掌其事。

己丑,复置观察支使,或已有掌书记,即不得兼置。 甲午,苏州言太一宫成。先是,方士言:“五福太一,天之贵神也,行度所至之国,民受其福,以数推之,当在吴越分。”故令筑宫以祀之。

密州先以官牛给民,岁取其租,牛既死而租未免,诏悉除之。 太子中舍魏羽受诏乘传诣瀛州,覆军市租,得隐没者数万计。因上言:“本州录事参军郭震,十年未代。河间令崔能,前任即墨,未满岁徙秩。有司选调,失于平均。下位疏远,何由闻达。愿罪主者以肃欺弊。”上览奏,谓左右曰:“疏远之臣乃能言此,亦可赏也。”即令簿责有司,既得其事,优诏赐羽曰:“郭震守官十年,拘常调而难替。崔能视事未久,缘近诏而当移。汝远有指陈,可谓不畏强御,更须倾尽,以沃朕心。”

十一月丁酉,监察御史张白弃市。白前知蔡州,假贷官钱,居籴粟麦以射利故也。膳部郎中、知杂事滕中正尝荐白,责授本曹员外郎。

甲辰,改武德司为皇城司。上尝遣武德卒潜察远方事,有至汀州者,知州王嗣宗执而杖之,䌸送阙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贤俊,而猥信此辈为耳目,窃为陛下不取。”上大怒,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既而怒解,嘉嗣宗直节,令迁其官。记闻与本传不同,今参取删润,且不知其时,附见改官司名下。

先是,上将讨击契丹,乃以诏书赐定安国王,令张掎角之势。其王乌玄明,亦怨契丹侵侮不已,欲依中国,以摅宿愤,得诏大喜。于是女真遣使朝贡,道出安定,乌玄明托使者附表来上,且言扶馀府昨叛契丹归其国,此契丹灾祸大至之日也。表称“元兴六年十月”。上复优诏答之,仍付女真使者,令赍以赐焉。

庚戌,亲享太庙。 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乾元殿受册尊号。先是,有秦再思者,上书愿勿再赦,且引诸葛亮佐蜀数十年不赦事。上颇疑之,以问赵普,普曰:“国家开创以来,具存彝制,三岁一赦,所谓其仁如天,尧、舜之道。刘备区区一方,用心何足师法。”上然其对,赦宥之文遂定。 大同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刘廷翰当追封三代。廷翰起微贱,不能记其祖名,上亲为撰名,书以赐之。景德三年圣语可附。

壬子,令诸州监临官不得擅诣阙奏事,有所闻见,许附驿,须面奏者,俟报。

癸丑,诏诸州长吏察部内民有轻薄无赖、愆于孝义、货鬻田业、追随蒱博者,深加劝诫之;或闻义不服,为恶务滋者,条其姓名以闻,当置于法。

己未,宰相赵普封梁国公,普已下并进爵秩有差,以辛亥赦书加恩故也。

枢密使楚昭辅被病家居,仅周岁,上始命石熙载代其任,昭辅亦不求解职,上犹未忍罢之。己未,乃以昭辅为左骁卫上将军。车驾尝幸昭辅所居省疾,见其湫隘,令有司广之。昭辅叩头,愿不治,恐侵四羁地。上嘉其意,赐白金万两,使别市宅。昭辅忠谨,无他才略,性复吝啬,前后赐与以亿计,悉聚而蓄之,每谓人曰:“我无汗马劳,致位枢近,此财货为国家守耳,且当复献于上。”宾客故旧至,必引使纵视。及罢,乃悉以市善田宅。时论鄙其虚矫。

壬戌,诏封太平宫神为翊圣将军,从道士张守真之请也。

冀州阜城县民李罕澄累世同居,汉干佑末,诏改乡里名,旌表门闾。于是长吏以汉所赐诏书来,上复旌表之。

十二月戊辰,诏岭南、四川、江南、两浙职官等,先不许亲属至治所,自今得以儙功亲一人随行,仍不得参预政事。

淮海王俶等贺郊祀,贡马皆驽,为□吏所发。辛未,诏释其罪。 癸酉,诏:“诸州士庶,家有藏医书者,许送官。愿诣阙者,令乘传,县次续食。第其卷数,优赐钱帛,及二百卷已上者与出身,已仕官者增其秩。”未几,徐州民张成象以献医书,补翰林医学。自是诱致来者,所获颇觽。

己卯,畋近郊,还幸讲武台,赐从官饮。

甲申,诏强盗放火,准律不至死者,勿复并妻子部送阙下。

戊子,皇第四女封云阳公主,出降左监门卫将军、驸马都尉韩崇业。公主,秦王廷美之女。崇业,重赟之子也。

辛卯,禁民私市戎人马。 壬辰,诏中外官不得以告身及南曹□厂□林□止□子质钱,违者官为取还,不给元钱。朝廷患官文书落规利之家,故禁绝之。

是岁,废沁州。

先是,诸州罪人皆锢送阙下,道路非理而死者十常六七,所坐或夤缘细微,情可悯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左拾遗张齐贤上言:“罪人至京,请择清强官虑问,若显负沈屈,则量罚本州官吏。自今令只遣正身,家属别埙朝旨。干系人非正犯者,具报转运使详酌情理免锢送。”虔州尝送三囚,坐市牛肉,并家属十二人悉诣阙,而杀牛贼不获,齐贤悉纵遣其妻子。自是江南送罪人,岁减大半。

齐贤又言:“刑狱繁简,乃治道弛张之本。于公阴德,子孙即有兴者,况六合之广,能使狱无冤人,岂不福流万世!州县胥吏,皆欲多禁系人,或以根穷为名,恣行追扰,租税逋欠至少,而禁系累日,遂至破家。请自今外县罪人,令五日一具禁放数白州,州狱别置历,委长吏检察,三五日一引问疏理,每月具奏,下刑部阅视。有禁人多者,即奏遣朝官驰往决遣[17]。若事涉冤诬,故为淹滞,则降黜其本州官吏。或终岁狱无冤滞,则刑部给牒,得替日,较其课旌赏之。”

齐贤又言:“巡内州军县镇官地棚房钱轻重不等,𪉈伪命日,有军营人觽且用铁钱易得。自收复后,诸军皆送阙下,又改纳铜钱。市井萧条,民益困乏,禁锢科责,没其赀产,犹不能偿,至有雇妻卖子者。昨降德音,死罪皆免,独贫民逋负依前禁留。虽漕运之职在于聚敛,然民乃邦本,岂可坐令困穷?乞委诸州,据地基屋室重定僦直,使久远得济,其旧欠负人特与蠲放。又吉州缘江有勾栏地钱,地已漂没入江,或官占为船场,而所输钱如故;民旧于江中编木为筏以居者,量丈尺输税,名水场钱[18],今禁民筏居而水场钱犹在,亦请并与蠲放。”诏悉从之。

赞善大夫韦务升、殿头高品王文寿建议:“李氏取民税钱三千以上及丁口多者,抽点义师,户一人,黥面为字,令自备器甲输官库,出军即给之。有马军,每军出,人支口粮日二升[19]。自收复之后,皆放归农。然久行伍,不乐耕作,多为追胥干力之类,雇倩充役,或放鹰走狗,有作贼者,颇扰民。望遣使选择堪充军旅者,并家属部送赴阙。”乃诏三班二人至江南与转运使商度,条上其利害。

齐贤奏:“伪命义师,排门具有,例皆税户,本是农夫。江南要务虚声,且张军数,而百姓遭其配黥,无所逃避,粗应抽点,谅非训习。克复之后,便放归农,久被皇风,并皆乐业,或迁移别县,或商贩外州,若或逐户搜求,排门追勘,忽滋惊扰,交骇物情,敛怨速尤,事实非细。纵令本城系籍,亦未便宜。法贵有常,政尚清静,江外久从安定,不宜遽有惊扰,前敕久放营农,不若且仍旧贯。”齐贤勤究民弊,务行宽大,行部遇投诉者,或召至传舍榻前与语,多得其情伪,江南人久益称之。

相州民有张姓者杀一家六人,诣县自陈,县以上州。知州张洎诘之,曰:“某家之姻贫困,常取息,少有所负,被其诟辱。我熟见而心不平,思为姻家报仇,幸毕其志,然所恨七口而遗其一,使有緃类。私绚已报,愿就公法。”洎曰:“杀人一家,宁无党乎?”对曰:“某既出身就死,肯复连及同谋。”又曰:“汝何不亡命?”对曰:“姻家即某羁,苟不获盗,岂得安堵?”又曰:“汝不即死,何就缧绁?”曰:“我若灭口,谁当辨吾姻之不与谋?又孰与暴其事于天下?等死,死义,可乎!”洎曰:“吾将言闻上,免汝之死。”曰:“杀人一家而苟活,且先王以杀止杀,若杀人不诛,是杀人终无已。岂愿以一身乱天下法哉,速死为幸。”洎嗟叹数四,卒案诛之。河朔间多传其事云。

校勘记[编辑]

  1. 马五百匹连上句文义,“马”上似当有一“获”字。
  2. 军使安庆以其族来降“军使”原作“军吏”,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琬琰集下编潘武惠公美传改。
  3. 而主司不能彰明臧否“主司”原作“三司”,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一○改。
  4. 怠惰不亲事“惰”原作“慢”,据同上书改。
  5. 雄州新镇为平戎军“新镇”原作“亲镇”,阁本同。按寰宇记卷六八平戎军条:“平戎军,本莫州新镇之地,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升为平戎军。”九域志卷二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保定军条并载:太平兴国六年,以涿州新镇建平戎军,景德元年改保定。隆平集卷一郡县则称,是年“改新镇军曰平戎”。“亲镇”为“新镇”之讹,今改。
  6. 遣使就劾澄等“就”原作“召”,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四之二二改。
  7. 滋蔓逾年而狱未具“未”字原阙,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令诸州大狱长吏五日一亲临虑问诏、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续通鉴卷一○补。
  8. 司空平章事薛居正卒“平”上原衍“同”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录卷二、宋史卷二六四本传删。
  9. 后改名元份“元份”原作“元汾”,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帝系二之三、宋史卷二四五商王元份传改。
  10. 朕以诛死之囚“诛”原作“昧”,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11. 相州原作“湘州”。按宋史卷二九三田锡传,锡于太平兴国七年,以河北转运副使徙知相州。范文正公集卷一二田公墓志铭正作“相州”。“湘州”误,今据改。
  12. 则恐未然“则”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13. 丁谓谈录则云“则”原作“又”,据同上书改。
  14. 秦王上弟……其有旨哉按长编纪事本末卷八秦王事迹清人案语云:“‘秦王,上弟也,’至‘其有旨哉’三十七字,疑是注文羼入。”
  15. 皆上子也按同上书清人案语亦云:“四字疑是注文羼入。”
  16. 天禧二年十一月丁谓“天禧”,宋真宗年号,原误作“天僖”,今改。按丁谓为枢密使,据编年录卷三、宋史卷八真宗纪及卷二一○宰辅表,均系于天禧三年十二月辛卯,同书卷二八三本传亦称天禧三年祀南郊,辅臣俱进官,乃以谓检校太尉兼本官为枢密使。此处作“二年十一月”,疑误。
  17. 即奏遣朝官驰往决遣“朝官”原作“朝臣”,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18. 名水场钱“水场钱”原作“木场钱”,据阁本及宋史卷二六五张齐贤传、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前集卷一丞相张文定公齐贤条改。下同。
  19. 人支口粮日二升“人”原作“入”,据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