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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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宣言
(选自羊皮纸稿本)

1776年7月4日
美国宪法

文言文[编辑]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于国会内

美洲十三合众州全体一致宣告:

此时此刻,于人事发展进程中,斯属必要者,业为解消一群人民与他群间之政治捆缚,并视其地位——基于自然法与造物主之赐——于尘世诸政权间为互不隶属且相互平等,适切尊重人类宣告独立的目标理想之需求。

我等之见解为,下述真理不证自明:凡人生而平等,秉造物者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原意为:拥有私人资产之权)

兹确保如此权力,立政府于人民之间,经受统治者之同意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种政体于何时坏此标的,则人民有权改组或弃绝之,并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之政权,因其影响人民之安全幸福至钜。

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建立长久之政府,不应以无足轻重之理由改组,而基于已知之过往,世人宁可容忍积重难返之邪僻。然当连串之滥权者与篡夺者执迷不悟,迫人民屈伏于绝对专制下时,推翻此政府,是其权利,是其义务,并为未来之安稳提供新保障。

此限制已令各殖民地长久不堪,此事现今亦已成为必要,即由人民改变过往政府体制。大不列颠今上长久以来剥下益上,直接导致遍及各州之专制暴政。为证明斯言属实,且将事实呈交公正之世间。

他拒绝批准,俾益最深且对公众利益至关紧要之法条。

他禁止辖下总督们通过当前迫切而必要之法条,延宕法条直至得其恩准;而于留中不发期间,他彻底置之不理。

他拒绝通过其他法条以调解广大行政区内之人民,除非人民放弃于立法机构内之代表权,此为人民至高无上之权,唯暴君畏之惧之。

他于异常、不当、且远离公共纪绿保管之处所召集民意代表与会,唯一目的为使其因疲于奔命而屈从于他个人之意旨。

他反复解散议会,因其勇于坚决反对他侵犯民权。

他长期拒绝——于议会解散之后——使其他人当选以让立法权——无可消灭者——回归由多数民意行使;国家长期暴露于一切可能导致动乱之危机。

他力阻各州增加人口,为达目的而阻挠外籍归化法,拒绝通过鼓励移民内附之法条,并提高拨用新土地之门槛。

他拒绝通过建立司法权之相关法条,藉以妨碍司法。

他置司法于个人意志之下,独断决定其职位与薪资之数目与款项。

他设立大量新机构,送来成群的官吏吸取民脂民膏。

他于吾民之间维持常备军——于承平时期——不经议会同意。

他酬庸军权,使之自外于,并超逾民权。


切断吾民与他方之贸易往来:

不经吾民同意即开征税赋:

多次剥夺吾民由陪审团听审之权益:

押送吾民至海外,审以罗织之罪名:

废止英式自由法制于一邻省,立专制政府于其中,并扩展其疆域,作为样板与便宜行事之手段,用以推行相同之威权统治至各殖民地中

夺吾民之宪章,废止我最具价值之律法并根本改变我政府体制:

中断我之立法职能,而声称他们有权为我一切大小事宜立法。

他抛弃此地之政务,声明吾民不在其保护之下,对吾民强加战争之重荷。

他掠夺我海域,践踏沿岸,焚烧城镇,残民以逞。

他刻正运来大批外籍佣兵以恣意屠戮、蹂躏、与妄为,其手段之虐酷与卑劣几与最野蛮之时代毫无二致,作为一个文明国家之元首,完全失格。

他强俘吾民于公海且武装之,以对其母国不利,强令其成为亲朋好友之刽子手,或被害者。

他煽动内乱于吾民之间,图我开疆拓土之民;众所周知,未开化之印地安野人作战法则为不分男女老幼格杀勿论。

于承受如此压迫之时期吾民谦词请愿兴革:吾民一再之请愿遭回以反复之伤害。一国之君,其品格已然烙下可称为残虐之措施时,已不配作为自由民之统治者。

并非我等未曾顾念我不列颠之同胞。我等曾不时警示其企图,即外延立法权以将非法之司法管辖权笼罩吾民。我等曾提醒其民,我移民与垦殖者之状况。我等曾吁其天生之正义感与雅量,我等曾求其以同文同种之情一改前非,其作为,无可避免地影响双方之关系与往来。他们对情理之声充耳不闻。我等必须因而顺势宣告与之分离,并待之如待其馀人等,敌视我者敌视之,睦我者睦之,友我者友之。

领衔签署者们主张(现时人民须改组政府之态势,不列颠致之),各殖民地有必要推翻与不列颠主权之政治束缚,成为独立国家。结论之核心,包含于七月二日通过之《李氏决议文》。

我等,美利坚合众国之代表,召开全员大会,为吾民之公正意向世界最崇高之正义吁求,以各殖民地正直善良民意之名义,及其授权,郑重发表与宣告,团结之诸殖民地为,亦有权是,自由独立之国家,有权宣战、媾和、缔盟、建立贸易关系、从事其他独立国家有权行使之事务。为支持此宣言,以神赐之洲之屏障为坚固依靠,吾等相互托付生命、财产、与荣誉。

语体文[编辑]

美利坚合众国13个州的一致宣言:

在人类历史事件的进程中,当一个民族有必要解除其与另一民族相连结的政治桎梏,并按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在世界列强中取得独立与平等的地位时,对于人类舆论的真诚与尊重,要求他们必须将不得已而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受造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建立起来被管辖者同意的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标,人民就有权利去改变它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根据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必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保障他们的安全与幸福。诚然,慎重会使得一个建立已久的政府不因微不足道的和暂时的原因而被改变,过去的一切经验也表明,人类更倾向于忍受尚能忍受的苦难,而不去为了拯救自己而废除他们久己习惯了的政府形式。但是,当滥用职权和巧取豪夺的行为连绵不断、层出不穷,证明政府追求的目标是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主义统治之下时,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我们这些殖民地的人民一向忍受的苦难,以及现在不得不起来改变原先政治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复重演的伤天害理、巧取豪夺的历史。所有这些行径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在我们这些州里建立专制的暴政统治。为了证明这一点,特将事实陈诸于世界公正人士之前:

他拒绝批准那些对公共福利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那些紧急的、极其重要的法律,除非那些法律在经他同意之前暂停施行;而暂停施行期间,他又对那些法律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其它有关人民向广大地区迁居的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愿意放弃其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这种代表权对人民来说具有无可估量的意义,只有对暴君来说才是可怕的。他把各州立法团体召集到特别的、极不方便的、远离政府档案库的地方去开会,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使他们疲于奔命,不得不顺从他的旨意。

他屡次解散各州的议会,因为这些议会曾坚定不移地反抗他对人民权利的侵犯。

他在解散各州议会之后,又长时期地不让人民另选新议会;不可抹煞的立法权力又归一般民众行使;而其时各州仍然处于内乱外患的危险之中。

他竭力抑制各州的人口增长;为此目的,他为《外国人归化法》设置障碍,拒绝批准其它鼓励外国人移居各州的法律,并提高了重新分配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确立司法权力的法律,从而阻碍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他使法官的任职年限、薪金数额及支付办法完全由他个人意志来决定。

他滥设新职,派遣大批官吏来钳制我们的人民,耗尽我们人民的财力。

他不经我们立法机关的同意,在和平时期就把常备军驻扎在我们各州。

他力图使军队独立于政权,并凌驾于政权之上。

他与某些人相互勾结,要我们屈服于一种与我们的体制格格不入、没有为我们法律所承认的管辖权之下;并且批准那些炮制的假冒法案。

在我们这里驻扎大量的武装部队。

用欺骗性审讯来包庇那些杀害我们各州居民的人,使他们得以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与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的同意即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的陪审权力。

以莫须有的罪名押送我们去海外受审。

在邻近的地区废除保障自由的英国法律体制,建立专制政府,并扩大其疆界,企图使它迅即成为一个样板和一件顺手的工具,以便进而把同样的专制统治引向我们这些殖民地。取消我们的宪章,废除我们那些最宝贵的法令,并且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政府形式。关闭我们自己的立法机关,有权就一切事宜为我们制定法律。

他宣布我们已不受其保护,并对我们开战。这样,表明了他已放弃在这里的政权。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骚扰我们的沿海地区,焚毁我们的城镇,并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他此刻正在调运大量的外籍雇佣军,意在制造死亡、毁灭和专制暴虐。他已经造成即使在人类历史上最野蛮的时代都罕见的残暴和背信弃义的气氛。他完全不配做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强迫在公海上被俘的我们的同胞武装起来反对自己的国家,充当残杀自己亲人和朋友的刽子手,或者死于自己亲人朋友之手。

他在我们之间煽动内乱,并竭力挑动我们的边疆居民、那些残酷无情的未开化的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的著名的作战原则是不分男女老幼、不论何种情况,一概格杀勿论。

在这些高压政策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曾以最谦卑的言词请求予以纠正;而每次的吁请所得到的答复都只是屡遭损害。一个君主,当他的每个行为都已打上暴君的烙印时,是不配做自由人民的统治者。

我们并没有置我们的英国弟兄于不顾。我们时常提醒他们,他们的立法机构企图把不合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头上;我们曾提醒他们注意,我们移殖来此和在这里定居的情况。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感和侠义精神呼吁,恳请他们念及同种同宗的情谊,抵制那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我们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但是,他们对这种正义的、血肉之亲的呼吁置若罔闻。因此,我们不得不宣布与他们脱离,并且以对待世界上其它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和我们作战,就是敌人;和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因此,我们,集合在大会中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祟高的正义人士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庄严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按其权利必须成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已经解除一切效忠于英王室的义务,从此完全断绝、并必须断绝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享有全权去宣战、缔和、同盟、通商或采取其它一切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行动。为了拥护此项宣言,我们怀著神明保佑的坚定信心,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荣誉,互相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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