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己权界论/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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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释行己自繇明特操 为民德之本

夫(①以下言行己自繇,人道之所以乐生,人群之所以进化。 ——译者注)思想言论,所以不可不自繇,与夫劫持禁制,所以堙郁民 才、致无从成长,而教化从以不蒸,此于前篇,既详论矣。 乃今试察 其由思想恐吓,而施诸行事者。 问“若其人所为,利害祸福,不出于 一己,将其义同于思想言论,不可不任自繇乎。抑言行理殊,而名 实之间,他人可以干涉耶?夫事利害祸福与人共者,无自繇之可 言,此理至明,无待论列。又使其言,乃以从臾为非,虽在言论,亦 不得借口自繇,以逃罪罚。 此如有人著论,谓屯谷为业,乃天下之至不仁,饥人而肥己,又论封殖私产,无异越货国门。使其言但见 于著述,则虽刊布流行,皆不过一家之私论,此宜自繇不当禁者也。 乃或凶年饥岁,游手汹汹,方集于米商之门外,而其人取前所论,在彼演说,或乘民心未定之项,张布揭帖,鼓煽凶威,此其所行,皆属不道,而为邦典所宜问者矣。 大抵一人行事,无论何如,但以非理 加损于人,则小者宜为国人所沮止,大者当为国法所不容。 是故行己自繇一语, 乃有限域之言,无论何等自繇,皆不能因自适己事,而致他人 蒙 不便也。第使其事与人本不相及,而欲自抒己见,为所欲为,如 此,则与思想言论,理无二致,彼方自择其吉凶,何与外人之 事,而捉搦禁制之耶?且夫言论自繇云者,亦谓人心非无妄之至 诚,而是非无定,所持虽有真理,往往偏而不全,故未经明辨廷 争,而众口一谈,转相附和者,非佳事也。然则人为异论,非庞 杂 之可患,实精进之可欣,凡斯诸义,其用于事为者,犹前者之 言论也。夫人道未知何日乃进于最隆,惟今日之人意,与理少合 而多乖,故其言论云为,莫不利为同异,但使于人无伤,诚宜任 之,使各翘其异趣。盖其事犹科学之试验然,惟人人各行其意 之 所是者,而于生事孰利孰害?何吉何凶?行乃大明,而人道知 所 趋避耳。夫既于人无损,则国家何必束其手足,使之必出于一 途?且人之自奉其生也,使所由途术,与所性违行,而一一必俯循 乎国俗,则其人乐生之意将亡。生必自繇而后可乐也,自繇 者,诚乐生之要端,而亦进化之所待也。

人①事有术有鹄,术所由者也,鹄所求者也,与世人持说之 难明也,非不明其术之为难,而不知其鹄甚可贵之为难。 使知其 鹄,自从吾术,彼不知,人道民德之最隆,在人人各修其特操, 在循异撰而各臻乎其极。 又不悟,治功学业,教化文物,此数 者 皆必待民特操异撰,相经纬组织而后成。 使其知此,则必纵言 行 之自繇,而不为其天阏,即小已之发舒,与国群之约束,亦必 有 其相剂之道,而无忧无虑于抵牾。 悲夫!常人之心,彼不知所谓特 操 异撰者也,即知之,亦不谓其物为可宝贵。 而宜为察民战国 者, 常目之所存也,起视国俗,以为已足,何则?国俗即彼常人之所 为也,其以为已足也,不亦宜乎?设告之曰:“是总总而同,姓 姓而合者,非胜像也。 ”且腭眙相顾,不明其所谓,又况标奇领 异之才,超然不拘于世俗,彼以循常之意观之,其道德仪 止, 不足道,固其所也。 乃由是遇之以妒媚之意,排之以疑憎之 心, 日是蜂锐好扰者也,是乐畔涣而不安其分者也,吾方图所以善俗 者,顾德化之不成,以有此曹为梗故耳。 日耳曼政家浑伯乐著 《政界论》,有曰:“政教之鹄,在取其民各得之天裹而修之,使 各进极为高明,而成纯雍和之全德。 是故人道所力争,而教育








①以下言教育以栽培特操为鹄,故行己自繇尚焉。 ——译者注 ②浑伯乐,今译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 1767- 1835),德国著名的教育改革者、语言学者及外交官,柏林洪堡大学 的创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