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8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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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8年7月11日安全理事会第5932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阿富汗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关于2008年6月12日在巴黎举行的支持阿富汗国际会议和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的特别报告(S/2008/434),以及负责阿富汗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凯·艾德先生2008年7月9日的通报。
“安全理事会欣见会议取得成果,包括各方为支持《阿富汗国家发展战略》而作出慷慨的财政认捐,并欣见阿富汗政府承诺促进安全、善治、法治、人权及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开展政治和经济改革,包括采取具体措施打击腐败。安理会欣见阿富汗政府与国际社会之间的伙伴关系由于这些彼此作出的认捐和承诺而得到加强。安全理事会赞同《巴黎宣言》中明确指出的要点,认为它们对阿富汗人民的安全与繁荣至关重要,其中包括必须在2009年和2010年举行自由、公平和有安全保障的选举,必须确保尊重全体阿富汗人人权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且有必要加强援助的实效,确保每个阿富汗人都能从发展中实际获益。
“安全理事会还欣见在会议上提出了《阿富汗契约审查文件》。为此,安理会再次呼吁阿富汗政府和国际社会全面执行《阿富汗契约》及其附件。
“安全理事会回顾,通过采取综合对策,本着加强阿富汗自主权和领导作用的原则,联阿援助团和秘书长特别代表在领导和协调阿富汗境内国际民事努力方面的作用得到加强。安理会尤其重申安全理事会第1806(2008)号决议第4段为联阿援助团和特别代表确定的优先工作,并赞同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认为一些领域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的看法。安理会呼吁所有相关行为体全力支持联阿援助团在协调方面的强化作用。
“安全理事会赞同以下建议:为使联阿援助团能够履行任务,有必要通过联合国系统内的相关进程和程序,在秘书长报告所述的领域迅速调动更大量的实务、行政和安全资源。安理会尤其欣见拟根据第1806(2008)号决议,在未来12个月内新设六个省级办事处,进一步扩大联阿援助团的实地存在。安理会还欣见订立计划,使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支持联阿援助团的优先工作方面的行动更加一致。
“安全理事会再次重申对阿富汗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坚定承诺。安理会表示强烈关注阿富汗的安全局势,强调需要通过执行安理会第1267(1999)号决议及其他相关决议实行的措施,继续消除塔利班、基地组织、非法武装团体、犯罪分子及从事毒品贸易和化学前体转用活动的人对阿富汗安全与稳定构成的威胁。安全理事会注意到非法毒品贩运、腐败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关联,强调需要全面执行安理会关于国际合作防止海洛因化学前体转为非法用途的第1817(2008)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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