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9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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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9年4月13日安全理事会第6106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防扩散/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铭记维护朝鲜半岛及整个东北亚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安全理事会谴责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2009年4月5日(当地时间)的发射行为,此一行为违背了安全理事会第1718(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重申朝鲜必须完全遵守其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718(2006)号决议所承担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要求朝鲜不再实施任何发射。
“安全理事会还吁请所有会员国完全遵守其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718(2006)号决议所承担的义务。
“安全理事会同意调整第1718(2006)号决议第8段规定的措施,对有关实体和货物作出指认,并且指示第1718(2006)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在这方面履行任务,至迟于2009年4月24日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安全理事会还同意,如果该委员会没有采取行动,则安理会将至迟于2009年4月30日完成有关行动,调整那些措施。
“安全理事会支持六方会谈,吁请早日重启这些会谈,并敦促所有参与方加紧努力,全面落实2005年9月19日中国、朝鲜、日本、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和美国的《共同声明》以及其后它们的协商一致文件,以便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可核查的非核化,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的和平与稳定。
“安全理事会表示希望通过外交途径和平解决这一局势,并欢迎安理会成员及其他会员国为促进通过对话和平、全面解决问题而作的努力。
“安全理事会将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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