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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61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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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618(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19(2005)号决议
2005年8月11日安全理事会第524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20(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伊拉克的各项相关决议,尤其是2003年8月14日第1500(2003)号、2004年6月8日第1546(2004)号和2004年8月12日第1557(2004)号决议,
重申伊拉克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回顾于2003年8月14日成立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团),并于2004年8月12日将其任务期限延长,重申联合国应发挥主导作用,协助伊拉克人民和政府作出努力,创建有代表性的政府机构,促进民族对话和团结,
强调这一伊拉克民族对话对于伊拉克的政治稳定和团结至关重要,联伊援助团应予协助,
注意到2005年8月3日秘书长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05/509),
决定将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团)的任务期限,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再延长十二个月;
表示打算在满十二个月时审查联伊援助团的任务,如伊拉克政府要求,亦可提前审查;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247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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