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787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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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786(2007)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787(2007)号决议
2007年12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5795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788(200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2003年1月20日第1456(2003)号、2004年3月26日第1535(2004)号和2005年9月14日第1624(2005)号决议,以及有关恐怖主义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的其他决议,
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是对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欢迎大会通过《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A/RES/60/288),并欢迎设立反恐执行工作队,以确保联合国开展的反恐怖主义努力全面协调一致,
提醒各国必须确保其采取的任何打击恐怖主义措施都符合国际法为其规定的所有义务,并应按照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采取这些措施,
赞扬会员国与反恐怖主义委员会进行合作,并吁请它们全体继续与委员会通力合作,
1. 决定第1535(2004)号决议第2段所述的初始任期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
2.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执行主任在本决议通过后60天内,与安理会成员磋商,就他认为应对第1535(2004)号决议第4段所述组织计划作出的适当修改提出建议,并在本决议第1段所述期限结束之前,向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提交这些建议,供委员会审议并予以认可;
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795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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