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60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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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461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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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南罗得西亚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232(1966)号和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253(1968)号决议以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
重申大会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1514(XV)号决议的规定,
满意地注意到伦敦兰开斯特宫会议已经就规定真正多数人统治的自由独立的津巴布韦的宪法、就执行这个宪法的安排以及就停火取得了协议,
又注意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已经再度负起管理国的责任,致力于以自由民主的选举使南罗得西亚非殖民化,从而使南罗得西亚按照第1514(XV)号决议的目标获得能为国际社会所承认的真正独立,
对南罗得西亚十四年反叛所造成的死亡、损耗和苦难表示惋惜,
深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对该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切威胁,
1.重申津巴布韦人民享有《联合国宪章》所载并符合大会第1514(XV)号决议各项目标的不可剥夺的自决、自由和独立权利;
2.鉴于兰开斯特宫会议所达成的协议,决定请各会员国结束在宪章第七章下按照关于南罗得西亚局势的第232(1966)号和第253(1968)号决议以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的规定对南罗得西亚采取的各项措施;
3.并决定解散其根据第253(1968)号决议依照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立的委员会;
4.赞扬各会员国,特别是前线国家,按照宪章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义务执行了安全理事会关于对南罗得西亚施行制裁的各项决议;
5.请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及各专门机构对南罗得西亚和各前线国家的重建工作,提供紧急援助,并为使所有的难民或流离失所的人返回南罗得西亚提供便利;
6.请管理国和所有当事各方,严格遵守已经达成的协议,并完全忠实执行该协议;
7.要求管理国保证,除兰开斯特宫协议规定的部队以外,南非或其它外来的部队,不论是正规军或雇佣军,都不得留在南罗得西亚或进入南罗得西亚;
8.请秘书长为执行本决议第5段的规定,提供援助,特别是立即安排向有关国家提供一切形式的财政、技术和物质援助,使它们能够克服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困难;
9.决定继续审查南罗得西亚局势,直到该领土获得完全独立为止。
第二一八一次会议以十三票对〇票,两票弃权(捷克斯洛伐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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