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一三五(十二)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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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1136号决议 |
一一三五(十二).中国在联合国之代表权
大会,
一.决定拒绝印度之请求[1]在其第十二届常会议程上列入题为“中国在联合国之代表权”之增列项目;
二.决定在其第十二届常会期间,所有关于拒绝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出席或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出席之提案一概不予讨论。
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第六八六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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