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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九九八(紧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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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九九七(紧特一)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九九八(紧特一)
A/RES/998(ES-I)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56年11月2日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九九九(紧特一)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大会第一紧急特别届会所通过之决议案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大会,

  鉴于当前实有便利各方遵行其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日决议案九九七(紧特一)之迫切需要,

  兹视为当务之急,请秘书长在四十八小时内向大会提出计划,俾凭征得关系国家同意成立一支紧急国际联合国军,遵照上述决议案之一切规定确保并监督敌对行动之停止。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四日,
第五六三次全体会议。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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