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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决议案八一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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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814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八一五(九)
A/RES/815(IX)
联合国大会
1954年10月29日于联合国总部大楼
(在联合国大会第四九六次全体会议上)
联合国大会816号决议
八一五(九).缅甸联邦关于中华民国政府侵略缅甸之控诉

大会

业已审查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缅甸联邦政府就外国军队出没该国境内情形所提出之报告书[1]

业已鉴悉外国军队撤离缅甸事宜联合军事委员会之报告书[2],该委员会之工作为设法促使此等外国军队撤退,

一.欣悉外国军队及军属人等约七千名业已撤离缅甸,就遵照大会决议案解决问题而言,此实为一重大贡献;

二.感激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及泰国政府设法协助促成上述撤退工作;

三.深惜尚有大批外国军队仍携巨量武器逗留缅甸联邦境内,未遵大会宣言撤离缅甸联邦领土或听候拘留;

四.再度宣称此等军队应即听候缴械拘留;

五.向缅甸联邦政府保证:对于该国政府促使此严重问题获一澈底解决之努力,仍表同情并继续予以支援;

六.吁请所有各国一律采取一切必要之步骤,以期制止凡足以使外国军队逗留缅甸联邦境内或继续对缅甸采取敌对行为之一切援助;

七.请缅甸联邦政府斟酌情形将情势向大会具报。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四九六次全体会议。



  1. 参阅大会正式记录,第九届会,附件,议程项目六十三,文件A/2739
  2. 同上,文件A/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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