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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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一九六〇).一九六〇年六月二十三日决议案
〔S/4349〕

  安全理事会,

  业已审议将Adolf Eichmann移至以色列领土构成违犯阿根廷共和国主权之控诉。

  认为侵犯一会员国主权之事与联合国宪章不相符合,

  鉴于互相尊重与彼此维护国家之主权权利为各国和谐共存之必要条件,

  鉴于引起目前情势之行为如再发生,即将破坏国际秩序以其为基础之各原则,造成与维护和平不相符合之不安与猜疑气氛,

  鉴于举世谴责纳粹之残害犹太人,以及所有国家人民均极关切Eichmann对其被控犯有之罪行应受适当惩罚,

  同时表示本决议案不得解释为宽恕Eichmann被控犯有之滔天大罪,

  一.声明:当前所审议之一类行为,影响会员国主权因而引起国际摩擦,如再发生,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二.请以色列政府遵依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规则作适当之赔偿;

  三.希望阿根廷与以色列间之传统友好关系继续增进。


第八六八次会议以八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二(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1


1 有一理事国(阿根廷)未参加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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