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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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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五日决议案
〔S/555〕

  安全理事会,

  (子) 决议从理事会受理事项单中删除希腊一方与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及南斯拉夫他方彼此间争端一案;

  (丑) 请秘书长将有关该案之全部纪录及文件送交大会备用。


第二○二次会议以九票对二票(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通过。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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