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〇九
外观
←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〇八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〇九 1965年9月4日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一〇 |
决议案二〇九(一九六五)
一九六五年九月四日
安全理事会,
鉴悉一九六五年九月三日秘书长报告书,
业已听取印度、巴基斯坦两国代表之陈述,
关忧喀什米尔停火线沿线之恶化情势,
一.促请印度、巴基斯坦两国政府即刻采取立即停火之一切步骤;
二.促请两国政府尊重停火线并各将其一切武装人员撤至停火线之本国一边;
三.促请两国政府与联合国驻印度巴基斯坦军事观察团(印巴军察团)充分合作执行其监督遵行停火之任务;
四.请秘书长于三日以内就本决议案实施情形向理事会具报。
第一二三七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