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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六十九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六十九(一九四九).一九四九年三月四日决议案
〔S/1277〕

  安全理事会,

  业已收到并审议以色列要求加入联合国为会员国之申请,23

  决定认为以色列为爱好和平之国家,确能并愿意履行宪章所载之义务,因此

  建议大会准许以色列加入联合国为会员国。


第四一四次会议以九票对一票(埃及)通过,弃权者一(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23 参阅安全理事会正式纪录,第三年,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份补编,文件S/1093;同上,第四年,一九四九年三月份补编,文件S/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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