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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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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劳动部

  1. 中华民国103年7月2日劳动部劳职授字第10302007131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8条;并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原名称:工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新名称:职业安全卫生标示设置准则)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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