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党组织大纲
外观
一、本党根据民族自主精神,推翻异民族日本帝国主义者统治,以建设台湾民族之民主国为目的。
二、本党以台湾四百万汉民族同胞为基础,连合内外被压迫民族,实行民族斗争之革命手段,以达成前项目的。
三、除日本人以外,不论内外人士,不分性别,凡赞成本党之目的,得依一定手续,加入为党员。
四、党员依规定,平等享受本党一切权利,且负担本党一切义务。
五、本党依党员大会,选出执行委员十五名,组织执行委员会,为本党最高指挥机关;选出监察委员七名,组织监察委员会,为本党最高监察机关。
六、本党设左记五处,承执行委员会指挥监督,办理各处事务,以利进行。
(甲)总务处。(乙)宣传处。(丙)财政处。(丁)军事处。(戊)纠察处。
七、关于各项详细规定,另以党规定之。
八、本党组织大纲,在三分之二以上之党员大会,且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党员之可决,得改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