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主张减税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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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党主张减税通电
作者:台湾民众党本部
1930年8月3日

本党基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以台湾岛民之要求,切望阁下实行左列各项。时当豫算编成期,一般豫算固勿论,对于地方政府之豫算亦希能采紧缩方针,以减轻岛民之负担。

顾一般经济界之不景气日形深刻,岛民不但收入不敷支出,失业者逐渐增加,生活日趋穷困。诸物价有显著之降落而豫算之节约不能配合,尤其在台湾日用品之一部与交通机关之全部属于官营,其应由此方面筹谋减轻负担乃系当然之举。然而诸物价激落而铁路运费不变显系不合理,运费如果降低则各产业部门自然渐有生机,对收支不能平衡之事业定有帮助。是故目前断行减低铁路运费之三成确信为焦眉之急务。其他以同样之理由对公卖品之香烟、酒类、食盐最少限度减价两成而砂糖消费税则宜予以全废。

由上举各项之减价至少减轻一千三百万圆之负担乃系极容易之事。又因诸物价之降落,岁出豫算可得多额之节约,下年度之岁出豫算则可以实以全额削减一成,然则节约金额可达二千五百万之谱,用此以减轻台湾岛民之负担是吾人所要望者也。查岁出豫算,官吏加俸之理由已不存在,此项豫算予以全废乃系当然之处置。

由此可得节约之金额达七百万圆,加俸虽然全废,台湾官吏比较日本内地之官吏优遇之条件尚多绝无不平之理。何况加俸之存在无异故示差别民族的待遇之样本,挑拨台湾人反感之机会甚多,对于内台融合上实为一大障碍。旅费依据过去实情颇为浮滥,对此削减三成以上绝无问题,然则由此节约壹百万圆亦属轻而易举之问题。机密费贰拾万圆虽不为多,但光明之政治绝无此种经费之必要,原则上当然应予废止。航路补助费壹百六十七万圆非废不可,又如南支、南洋及嘱托费依向例系徒饱政商之私囊以外一无用处,应予全废或加以节约。

其他因物价之降落,与支出自然减少之节约合计起来,对全豫算节约两千五百万圆,若能认真且以诚意从事,事务上可保绝不发生故障而得顺利推行。本党代表台湾岛民对阁下所切望者即当此编定下年度豫算之际,作极度之紧缩,并将节约所得之金额断行减轻岛民之负担,伏望俯察岛民之苦衷为幸,谨代表岛民提出要求书如上。

一九三〇年八月三日台湾民众党本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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