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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山地乡村组织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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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山地乡村组织规程(废止)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命令
台湾省山地乡公所组织补充办法

中华民国 35 年 8 月 12 日 制定17条
中华民国 38 年 10 月 4 日 修正条文台湾省政府令(38) 酉江府综法字第56084号
中华民国 37 年 11 月 23 日 废止11条台湾省政府代电(41) 丑真府纲纶字第12456号 丑真府纲戊字第12456号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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