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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第二届临时省议会议员各县市县市长选举监察工作总报告/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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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省第二届临时省议会议员各县市县市长选举监察工作总报告
第一章 緖言
第二章 选举监察工作计划之厘订 

第一章 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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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省各A03164-027市实施地方自治选举中,台湾省政府依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之A03067-001神,曁台湾省各A03164-027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期求各种选举公正合法起见,特订定“台湾省妨害选举取缔办法”及“台湾省A03164-027市选举监察委员会组织规程”,公布施行,从而建立选举监察制度。

本会于民国四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成立。本会的组织,依其组织规程第二、六、八等条的规定,分为省A03164-027(市)二级,省设委员会,由省政府聘A03849-001委员十一至十七人组织之,委员中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A03164-027市设监察小组,各由委员会聘A03849-001小组委员七至十一人组织之,并指定其中一人为小组会议召集人。委员及各小组全部委员名额共二三八人。就其组织成份言;委员会委员包括监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及民意机关,国、民、青、三党等代表,与热心公正人士,小组委员大体上为国、民、青三党及妇女代表,地方法院院长,检察处首席检察官,警察局长,地方公正人士等。全省二十一A03164-027市监察小组成立于民国四十一年十一月及十二月第二届A03164-027市议员开始公吿选举之前,至台北A03164-027等十A03164-027市监察小组各项选举吿一段落,曾一度撤销后,至四十二年十一月,新竹A03164-027屏东A03164-027因需办理第二届乡镇民代表选举恢复设置。台北A03164-027等八A03164-027市则于四十三年三月十八日以办理第二届省议员及A03164-027市长选举恢复设置。至此全省二十一A03164-027市监察小组,于四十三年三月十八日全部建立。

委员会及A03164-027市监察小组内部设秘书一人干事若干人,担任内部工作,均由有关机关职员调兼。委员会性质既非美国式的政党监察,也非日本式的警察取缔,而是由政府政党与民意代表共同负责来执行妨害选举之取缔办法,及监察有关地方自治选举及罢免事项,可谓中国政治史上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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