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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县市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书第五辑/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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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省县市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书第五辑
壹、前言
贰、修改监察法规 

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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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实施地方自治,办理各种公职人员选𦦙,为期选𦦙公正合法,创行选𦦙监察制度,自三十九年起设置选𦦙罢免监察委员会。此一机构原属临时组织,曾经三度设立,本会自四十四年成立以后于五十二年改制为常设机构,曾将历届各种公职人员选𦦙监察工作情形,先后编印报告书一、二、三、四辑,公诸社会,以昭大信。此次将执行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𦦙及台湾省第五届省议员、第七届县市长、第八届县市议员、第七届乡镇县辖市长、第十届乡镇县辖市民代表,第十届村里长选𦦙监察工作资料按序纂辑前后衔接以垂永远。本辑内容翔实,不事渲染,惟时间仓促,难免舛误,敬祈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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