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宋庆龄婚姻誓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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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宋庆龄婚姻誓约书
1915年10月26日

此次孙文与宋庆琳之间缔结结婚约,并订立以下诸誓约:

一、尽速办理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续。

二、将来永远保持夫妇关系,共同努力增进相互间之幸福。

三、万一发生违反本誓约之行为,即使受到法律上,社会上的任何制裁,亦不得有任何异议;而且为了保持各自之名声,即使任何一方之亲属采取何等措施,亦不得有任何怨言。

上述诸条誓约,均系在见证人和田瑞面前各自的誓言,誓约之履行亦系和田瑞从中之协助督促。

本誓约书制成三份:誓约者各持一份,另一份存于见证人手中。

誓约人 孙文(章)

立约人 宋庆琳

见证人 和田瑞

千九百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23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10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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