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欲令写先茔神道碑,如公家世,不肖以得附托为宠,更复何辞。但从来不写,除诏旨外,只写景仁一《志》,以尽先人研席之旧,义均兄弟,故不得免,其余皆辞之矣。今若为公家写,则见罪者必众,唯深察悚息。不肖为俗所憎,独公相视亲厚,岂复惜一运笔。但业已辞他人,嫌若有所择耳。千万见恕。惠贶小团佳酝,物意两重。捧领惭荷。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