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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某刺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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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某刺史书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小仓山房文集/18

寄示诗四卷,俱衰绖中哭中丞公之作,具见纯孝发于心声。然区区之见,有不敢不白之左右者。

《礼》:“大功废业。”又曰:“婴儿哭其母,何常声之有?”足下斩衰之丧,非止大功;有韵之诗,非止常声。以礼律之,似足下在服中,不得为诗。纵为诗,不得哭父。古惟傅咸、孙绰有服中哭母诗。是时东晋清谈,礼教陵迟,不可为训。自唐以来,诗人林立,孝子亦林立,未闻有以哭二亲为题者。

盖至亲无文,诗固言之文者也。不文,不可以为诗;文,则不可以为子。两者相背而驰。故从来画家无画天者,挽诗无挽父者。刘昼作《六合赋》,昔人以为大愚。若以冈极之恩,而铺陈之于声调之末,是即画天、赋《六合》之类也。

子夏免丧,弹琴而不成声。足下未免丧,握笔而已成韵。异乎仆所闻。仆方虑足下性耽吟咏,或三年中不能忘此结习,偶有所作,亦必假其年月于服前服后,以免于君子之讥。而不意足下之即以礼所禁者,而自暴章之也。韩昌黎于十二郎从子也,其祭文独不用韵。盖虽期功之丧,亦有不忍文之之意焉。足下孺慕不已,故长言之;长言不已,故咏叹之。原非以此为名也。然果合乎礼以得名,尚非孝子之心所愿,乃背乎礼以累名,又岂孝子之心所安?《公羊》曰:“仁不胜道。”《记》曰:“诗之失愚。”此之谓矣。

足下盍取服中所作,哭而焚之?中丞公有知,必以愚言为是。谀足下者岂不曰《三百篇》中亦有《陟岵》、《蓼莪》诸作。不知《陟岵》者,孝子行役之诗,其亲存也。《蓼莪》者,刺幽王之诗,《毛传》可考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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