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启。示谕《韩公庙记》。辍忙为了之,已付来人。来人日饭之,以需此文。其一乃遁去。足下书中云,王守六月替,此二人乃云二月替,不知果如何?若万一已得替,即请足下与勾当摹刻,已于太守书中细言矣。初到扬州,冗迫,书不尽所怀。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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