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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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令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号令 2020年1月23日 发布机关: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 |
原文地址: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号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荆门全市班线客运、定制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及农村客运暂停运营,各地出租汽车不得出本地城区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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