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溪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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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溪石记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20》和《欧阳修集/卷040》以及《唐宋八大家文钞 (四库全书本)/卷048

菱溪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其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徙,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皆不载。唐会昌中,刺史李𣸣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西经皇道山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据淮南,淮人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而然邪?想其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氓,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反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生平志气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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