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莲池大师戒杀文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莲池大师戒杀文
作者:莲池 

人人爱命,物物贪生,何得杀他,充己口食。或利刀割腹,或尖刀刺心,或剥皮剖鳞,或断喉劈壳,或滚汤活煮鳖鳝,可怜大痛无伸,苦极难忍。造此弥天恶业,结成万世冤仇。今人多病多夭,或死蛇虎,或死官刑,或葬瘟疫,或死割喉,或死自刎,或死落水,或死吐血,或死格食,或死鸦片,或死毒药,或死恶症,皆杀生吃荤所致也。我今哀告世人,持斋修行戒杀,前业消除,福寿绵长,种种吉祥,难以具说。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谓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馀可例推云。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昇,现在桩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有害,智者不为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凡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嘉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怨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世人有疾,杀生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鱼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殛,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