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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李咸雍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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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李咸雍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1

李咸雍既是书生,合知礼范,凡关事理,祗可披论,尚书省前,岂是喧呼之所?主司在内,何兴诟骂之言,虽妄指陈,实为凶恶,苟无惩诫,难例辈流。宜令御史台监送本贯,重处色役。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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