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里梅花发,
淡妆傍玉堂。
吟来诗已就,
纸上字还香。
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作品的著作权过期,因此在日本属于公有领域。
根据该法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对于文字作品,其著作权在作者去世70年后过期(合作作品以最后去世的作者为准);作品以匿名或组织名义发表时,著作权于发表后70年后过期。
此前该法中规定的保护期曾多次修改。于1967年或更早逝世的作者的作品,或于1967年或更早发表的、以匿名或组织名义发表的作品,其于日本的著作权已经过期。此后逝世的作者的作品或此后发表的匿名、组织名义的作品应适用上述70年的计算规则。
本模板仅标示作品在日本的版权状态,贡献者应当同时使用一个标示作品在美国也属于公有领域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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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20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10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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