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张崇远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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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张崇远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设禄任能,立法惩恶,苟有违犯,须举宪刑。崇远流外授官,监中守职,虽官不请于俸禄,而职见请于依粮,赃罪既彰,死刑难贷。宜决重杖一顿处死。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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