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王涯等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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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王涯等敕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4

王涯等身为宰相,委任至重,与其徒恣行凶恶,潜构奸谋。郑注草莱卑末,宠遇殊常,而乃窃发殿庭,同为扶竖,险邪之状,古今未闻。赖宗社降灵,重臣协力,斯须消灭,京师晏宁。天下之人,所同欢快,谋恶之罪,国有常刑。其王涯、贾𫗧、舒元舆、王璠、郭行馀、李孝本、罗立言等,宜令左右神策差兵马防援准旧例,领赴郊庙及两市令众讫,于独柳树下,并仰准法处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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