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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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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面子”
作者:鲁迅 1934年
收入《且介亭杂文》。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海《漫画生活》月刊第二期。

“面子”,是我们在谈话里常常听到的,因为好像一听就懂,所以细想的人大约不很多。

但近来从外国人的嘴里,有时也听到这两个音,他们似乎在研究。他们以为这一件事情,很不容易懂,然而是中国精神的纲领,只要抓住这个,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辫子一样,全身都跟著走动了。相传前清时候,洋人到总理衙门去要求利益,一通威吓,吓得大官们满口答应,但临走时,却被从边门送出去。不给他走正门,就是他没有面子;他既然没有了面子,自然就是中国有了面子,也就是占了上风了。这是不是事实,我断不定,但这故事,“中外人士”中是颇有些人知道的。

因此,我颇疑心他们想专将“面子”给我们。

但“面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想还好,一想可就觉得糊涂。它像是很有好几种的,每一种身价,就有一种“面子”,也就是所谓“脸”。这“脸”有一条界线,如果落到这线的下面去了,即失了面子,也叫作“丢脸”。不怕“丢脸”,便是“不要脸”。但倘使做了超出这线以上的事,就“有面子”,或曰“露脸”。而“丢脸”之道,则因人而不同,例如车伕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并不算什么,富家姑爷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才成为“丢脸”。但车伕也并非没有“脸”,不过这时不算“丢”,要给老婆踢了一脚,就躺倒哭起来,这才成为他的“丢脸”。这一条“丢脸”律,是也适用于上等人的。这样看来,“丢脸”的机会,似乎上等人比较的多,但也不一定,例如车伕偷一个钱袋,被人发见,是失了面子的,而上等人大捞一批金珠珍玩,却仿佛也不见得怎样“丢脸”,况且还有“出洋考察”,是改头换面的良方。

谁都要“面子”,当然也可以说是好事情,但“面子”这东西,却实在有些怪。九月三十日的《申报》就告诉我们一条新闻:沪西有业木匠大包作头之罗立鸿,为其母出殡,邀开“贳器店之王树宝夫妇帮忙,因来宾众多,所备白衣,不敷分配,其时适有名王道才,绰号三喜子,亦到来送殡,争穿白衣不遂,以为有失体面,心中怀恨,……邀集徒党数十人,各执铁棍,据说尚有持手枪者多人,将王树宝家人乱打,一时双方有剧烈之战争,头破血流,多人受有重伤。……”白衣是亲族有服者所穿的,现在必须“争穿”而又“不遂”,足见并非亲族,但竟以为“有失体面”,演成这样的大战了。这时候,好像只要和普通有些不同便是“有面子”,而自己成了什么,却可以完全不管。这类脾气,是“绅商”也不免发露的:袁世凯将要称帝的时候,有人以列名于劝进表中为“有面子”;有一国从青岛撤兵的时候,有人以列名于万民伞上为“有面子”。

所以,要“面子”也可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情——但我并非说,人应该“不要脸”。现在说话难,如果主张“非孝”,就有人会说你在煽动打父母,主张男女平等,就有人会说你在提倡乱交——这声明是万不可少的。

况且,“要面子”和“不要脸”实在也可以有很难分辨的时候。不是有一个笑话么?一个绅士有钱有势,我假定他叫四大人罢,人们都以能够和他扳谈为荣。有一个专爱夸耀的小瘪三,一天高兴的告诉别人道:“四大人和我讲过话了!”人问他“说什么呢?”答道:“我站在他门口,四大人出来了,对我说:滚开去!”当然,这是笑话,是形容这人的“不要脸”,但在他本人,是以为“有面子”的,如此的人一多,也就真成为“有面子”了。别的许多人,不是四大人连“滚开去”也不对他说么?

在上海,“吃外国火腿”虽然还不是“有面子”,却也不算怎么“丢脸”了,然而比起被一个本国的下等人所踢来,又仿佛近于“有面子”。

中国人要“面子”,是好的,可惜的是这“面子”是“圆机活法”,善于变化,于是就和“不要脸”混起来了。长谷川如是闲说“盗泉”云:“古之君子,恶其名而不饮,今之君子,改其名而饮之。”也说穿了“今之君子”的“面子”的秘密。

十月四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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