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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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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
作者:曾巩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南丰文钞/001卷

臣闻三代之道,乡里有学。士之秀者,自乡升诸司徒,自司徒升诸学。大乐正论其秀者,升诸司马。司马论其贤者,以告于王。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论定然后官之者,郑康成云:谓使试守。任官然后爵之者,盖试守而能任其官,然后命之以位也。其取士之详如此。然此特于王畿之内,论其乡之秀士耳。故在《周礼》,则称乡老献贤能之书于王也。至于诸侯贡士,则有适、再适、三适之赏,黜爵削地之罚。而其法之详,莫得而考。此三代之事也。

汉兴,采董生之议,始令郡国举孝廉一人。其后,又以口为率,口百二十万至不满十万,自一岁至三岁,自六人至一人,察举各有差。至用丞相公孙弘、太常孔臧议,则又置太常博士弟子员。郡国县官有好文学、孝悌谨顺、出入无悖者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令诣太常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课试,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又请以治礼掌故,比二百石及百石吏,选择为左右内史、大行下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其郡国贡士、太常试选之法详矣。此汉之事也。

今陛下隆至德,昭大道,参天地,本人伦,兴学崇化,以风天下,唐虞用心,何以加此?然患今之学校,非先王教养之法;今之科举,非先王选士之制。圣意卓然,自三代以后,当途之君,未有能及此者也。臣以谓三代学校劝教之具,汉氏郡国太常察举之目,揆今之宜,理可参用。今州郡京师有学,同于三代,而教养选举非先王之法者,岂不以其遗素励之实行,课无用之空文,非陛下隆世教育人材之本意欤!诚令州县有好文学、厉名节、孝悌谨顺、出入学悖者所闻,令佐升诸州学,州谨察其可者上太学。以州大小为岁及人数之差,太学一岁,谨察其可者上礼部,礼部谨察其可者籍奏。自州学至礼部,皆取课试,通一艺以上,御试与否,取自圣裁。今既正三省诸寺之任,其都事主事掌故之属,旧品不卑,宜清其选,更用士人,以应古义。遂取礼部所选之士,中第或高第者,以次使试守,满再岁或三岁,选择以为州属及县令丞。即有秀才异等,皆以名闻,不拘此制。如此者谓之特举。其课试不用糊名誊录之法,使之通一艺以上者,非独采用汉制而已。《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亦以礼乐射御书数也。

如臣之议为可取者,其教养选用之意,愿降明诏以谕之。得人失士之效,当信赏罚以厉之。以陛下之所向,孰敢不虔于奉承?以陛下之至明,孰敢不公于考择?行之以渐,循之以久,如是而俗化不美,人材不盛,官守不修,政事不举者,未之闻也。其旧制科举,以习者既久,难一日废之,请且如故事。惟贡举疏数,一以特举为准,而入官试守选用之叙,皆出特举之中。至夫教化已洽、风俗既成之后,则一切罢之。如圣意以谓可行,其立法弥纶之详,愿诏有司而定议焉,取进止。〈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垂拱殿进呈。〉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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