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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州郡抄法书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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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州郡抄法书奏
作者:周知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8

请藩方州郡,皆令抄写法书。每遇详刑,须凭条格。既无失入,自绝衔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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