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四品官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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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定四品官制奏
作者:李绅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94

据《六典》:隋寘谏大夫七人,从四品上。大历二年,升门下侍郎为正三品,两省遂阙四品,建官之道,有所未周。《诗》云:“衮职有阙,仲山甫补之。”周汉大臣,愿入禁闼,补实拾遗。张衡为侍郎,为居帷幄,从容讽谏。此皆大臣之任。故其秩峻,其行重,则敬其言而行其道。况謇谔之地,宜老成之人,秩未优崇,则难用耆德。其谏议大夫,望依隋氏旧制,升为从四品,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向后与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选。又御史中丞为大夫之贰,缘大夫秩崇,官不常寘,中丞为宪台之长。今寺监少卿、少监、司业、少尹,并为寺署之贰,皆为四品,中丞官名至重,见秩未崇,望升为从四品。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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