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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更定应举保人例奏(会昌四年十月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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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更定应举保人例奏(会昌四年十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7

朝廷设文学之科,以求髦俊,台阁清选,莫不繇兹。近缘核实不在于乡闾,趋名颇杂于非类。致有跋扈之地,情计交通,将澄化源,在举明宪。

臣等商量,今日以后,举人于礼部纳家状后,望依前三人自相保。其衣冠则以亲姻故旧,久同游处。其有江湖之士,则以封壤接近,素所谙知者为保。如有缺孝弟之行,资朋党之势,迹繇邪径,言涉多端者,并不在就仕之限。如容情故,自相隐蔽,有人纠举,其同保人并三年不得赴举。仍委礼部明为戒励,编入举格。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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