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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条流县令刺史得专断狱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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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条流县令刺史得专断狱奏
作者:萧希甫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8

四方刑狱,动皆上闻。不独有紊于公朝,兼且淹延其狱讼。伏乞条流县令,凡死罪已下得专之。刺史部内,有一吏一民犯罪得专之。观察使部内,有犯罪五人已下得专之。如此则朝廷事简,见万乘之尊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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