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禁摄官冲替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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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禁摄官冲替奏
作者:常准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55

臣以国家选择令佐,或从铨注,或是敕除。立考课以校政能,验贪廉而行黜陟。如斯条贯,尚有阙遗。近者诸道州府,多署摄官。以代正授,既不拘于考绩,唯掊敛于资财,致使户民,转为蠹耗。臣请示诸道州府长吏,如令佐正官月限已满,除替未到,不限时月,切不得以摄官冲替,须待正授替官,即令对面交割县务,然后本州使出给解由批书历子。如此则承真命者守文畏法,求摄任者退亦悛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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