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定本朝法书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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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定本朝法书奏
作者:李德休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3

尝司刑部大理寺,本朝法书,自朱温僭逆,删改事条,或重货财,轻人生命。或自徇枉过,滥加刑罚。今见在三司收贮刑书,并是伪廷删改者。兼伪廷先下诸道,追取本朝法书焚毁。或经兵火所遗,皆无旧本节目。只定州敕库有本朝法书具在,请敕定州节度使速写副本进纳,庶刑法并合本朝式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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