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外交政策之步骤
日本之外交。可谓独擅胜场。其致词命于列强。措辞无不委婉。其修仪文于交际。形式靡不谦恭。虽其胸中自具甲兵。而周旋无不中礼。其目光甚远。其布置极周。而其忍耐力亦最厚。且其承有天运之自信力亦最强。其于外交也。如樗蒲然。每次所拈。不过一叶。而所拈者无论美恶。要皆适用。然在彼掌握中。旁观要莫由知其如何支配也。又如行军然。遥遥布置。密而不露。敌人祗见其作战上之行动。而究莫识其庙算之所在也。故自欧洲战起以来。迄今三月馀。其外交上之活动。得寸则寸。得尺则尺。初无躁急之志。而外人除见其所得之尺寸外。亦终莫明其注目之点。其或者亦不过虚为揣测而已。盖此三月内。日本之行动。固犹是将军欲以巧胜人。盘马弯弓故不发之手段也。吾人今且不论其隐藏不露最后之大计划。且先即其近时外交上之步骤而一为回溯之如下。(一)本年八月四日。日本外交部宣言。谓日本惟望和平之得早回复。战祸之不致蔓延。日本之能确尽其中立之责。此等宣言。所以使各国知。尤所以使中国知。照此云云。固中外人之所同为欣慰者。是为其外交之初点。(二)其外交部之宣言中。另有声明。谓如英国设有被扰累等情。则日本以同盟关系故。必将履行其条约上之义务。以完同盟之责云。按此则英国虽或视盟约为具文。而不欲日本之搀入。然日本执此为由。各国终无以阻之也。此正如善博之针锋相对者。(三)日本外交政策之暴露者。乃为八月十六日致哀的美敦书于德。是固关系最大而出人意表者。书中略谓大日本帝国政府。为根据于保持东亚和平。履行英日同盟条约故。特以二事为德政府劝。一为德舰之在中国与日本者。须速离去。或卸其军装。一为德须于九月十五日以前。将青岛租地。完全授与日本。不得有所减损。亦不得附有条件。以便随时归还中国云。夫日本为保持平和计。则即不免于战。在中国似无可虑。日本以劝吿之道。待遇德国。而所要求者。不过二条。在德国似无可怒。日本为履行条约故。而使英国远东之商业。不至有所妨碍。在英国似更无所用其疑忌。且也以青岛论。德与中国为对待。有日本以为之居间。似可免直接交还中国之嫌。就中国言。以既被占之领土。一旦不费手续而得珠还合浦之利。更应不胜其厚我之感。以两大条件之提出。而限之以七日答复。由是不得答而以至于战。则更可由德尸其咎。而日本不必负其责。(四)七月十八日。英驻北京公使。曾假路透电以宣慰人心。谓日本此次在太平洋用兵。当以在中国海之内为限。若为保其太平洋中商务之必要时。自亦不拘。惟不得沿太平洋而西。且除德在东亚之属地外。更不得侵犯他国之属地云。按英使此文。首提日本兵事范围。仅限于中国海。固足以为世界各国慰。惟其后乃有三例外以为之前驱。如谓为保其商务计。则不拘其在太平洋何方。是其商务所及。即为其兵力所可及也。谓不得沿太平洋而西。则无妨沿太平洋而东而南也。谓除德属外不得有所侵犯。是明许以得占而有者。不仅一青岛也。此三例外。愈推愈广。几失其主文之本意。为日本大扩范围。假使日本外交界当此。必不肯预为宽假若此。于此足见英之失败而日之进步也。(五)德既置日文于不答。日遂宣战于德。此固为人所易料者。盖以德必不肯从其要求也。日本宣战文中。首以青岛之亟亟预备军事为德罪。又以德在东亚之兵舰。为有碍英日之商务。为有损东亚之和平。夫德人当日在青岛之预备。实仅为自卫计。绝无攻人之志。如必以卸除武装。受人管辖。方为不悖于理。是惟英日可以有武力自卫。而德人不得有武力自卫也。故使青岛而实有预备攻人之据也。固为日本之所当干涉。乃以仅谋自保故。而遽以此责之。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耳。(六)九月五日。日本外相在下议院演说。谓德人之举动。实于英日两国之商务。殊多危险。吾人视商务实为至重要之事。今英既以此而求援于日。吾日既于英有同盟之关系。自不得不从其所求云。味其语意。盖以日本之加入于战。非为其本意。乃由于英国之请愿。是被动而非主动者。且其宗旨。仍在于维持和平也。其所占外交之地位盖如此。(七)迨九月六日。日本下议院乃拨定军费五百三十万元。核其数。与当年日以辽东半岛及旅顺交还中国所得之代价同。此五百三十万元之战费。不知日后将取偿于英。或取偿于德。或取偿于中乎。抑由日本自任之乎。一言以蔽之曰。终必取相当之代价而已。(八)九月八日。日本运兵既竣。而其飞艇乃游翔于青岛之上。俾众知其专注意于青岛。而无别种之企图者。人心乃为之稍安。(九)按以上八条所述之情形。似日本舍青岛外。固无他项之营谋。然未几而日舰乃突抵龙口。其军队且登岸。拟由该地越过中立区域而攻青岛。其所据以为辞者。以为此乃为行军上之必不能免。且非此则青岛之下。更须旷日持久。固不如由此之为直捷有益也。惟以此行动故。而日本乃遂占德人势力范围以外之领土矣。(十)日本既有上述之行为。以破坏中国之中立。乃更设法以宽中政府之心。以为中国于此。固可援昔年俄日战争划定辽东为战区之成例。即划龙口至青岛为战区。以蕲合乎法例。如此则中国可以不负责任云。中政府乃亦乐得行此以图自免焉。(十一)中日既商定划区之法。以见诸实行。日本乃更出外人之不意。突以兵力占据潍县车站。且骎骎以达济南。而沿铁路德人所有之矿产。亦尽为收取焉。日人固仍曰。此固为行军上之必要。非此则无以为攻取之地也。日人于此。既占据德人权力之所不及。更占据德人权力之所已及。是固中外人之所共见者。盖由是而德人之权利。日遂尽以兵力有之矣。(十二)除上述种种外。日本之行动。乃专属于开始攻击青岛以迄青岛之投降。然日人在山东所得之凭借力。既已不少。而青岛德人之军火又穷。于是一片降旗。遂不得不出于青岛炮台之上。由是日本乃接收青岛。送德俘至东。将取青岛历史上中德之地名而改易之。至于今而人盖以为了然于日本之处心积虑矣。要之。日本外交上之步骤进一步。则此一步之足迹方显。方其举足之始。终非外人之所易窥测。以上十二条之步骤。人尽以为以占有青岛。为其归宿。而不知是犹为其盘旋腾挪之行动。而非其最后之绝大目的。吾人第细观其蛛丝马迹。而可以逆亿知之。且以俟诸后论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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