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谏贷死以流人使自效疏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谏贷死以流人使自效疏
作者:李至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2

圣人诛乱,必先示法,令崇礼义。汉始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不易之法也。按将军去荣,以朔方偏裨,提数千士,不能整行列,挟怨杀县令,有犯上之逆。或曰去荣善守,陕新下非去荣不可守。臣谓不然。李光弼守太原,程千里守上党,许叔冀守灵昌,鲁炅守南阳,贾贲守雍邱,张巡守睢阳,初无去荣,未闻贼能下也。以一能而免死,彼弧矢绝伦,剑术无前者,恃能犯上,何以止之?若赦去荣,诛将来,是法不一,而招罪人也。惜一去荣,杀十去荣之材,其伤盖多,彼逆乱之人,有逆于此而顺于彼乎?乱富平而治于陕乎?悖县令能不悖于君乎?律令者,太宗之律令。陛下不可以一士小材,废祖宗大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