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左夷离毕诏 (耶律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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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左夷离毕诏
作者:耶律洪基 辽代
本作品收录于《全辽文/卷02
清宁四年

比诏外路死刑。听所在官司即决。然恐未能悉其情。或有枉者。自今虽已款伏。仍令附近官司覆问无冤。然后决之。有冤者。即具以闻。〔《辽史》六二《刑法志》。〕

〔按《辽史·道宗纪》:清宁四年二月,诏夷离毕:“诸路鞠死罪,狱虽具,仍令别州县覆按,无冤,然后决之;称冤才是,即具奏。”应即此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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