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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免摊配逃亡户口赋税差科奏(咸通十三年六月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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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免摊配逃亡户口赋税差科奏(咸通十三年六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8

今月十七日延英面奉圣旨:令诫约天下州府,应有逃亡户口,其赋税差科,不得摊配见在人户上者。伏以诸道州府,或兵戈之后,灾沴之馀,户口逃亡,田畴荒废,天不敷佑,人多艰危。乡闾屡困于征徭,帑藏因兹而耗竭。遂使从来经费色额,大半空系簿书。缓征敛则阙于供须,促期限则迫于贫苦。言念凋弊,劳乃忧勤,不降明文,孰知圣念?其逃亡户口赋税及杂差科等,须有承佃户人,方可依前应役。如将阙税课额,摊于见在人户,则转成逋债,重困黎元。或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欲令均一,固在公平。若令狡猾之徒,得以升降由已,望其完葺,不亦难乎!全由长吏竭诚,方使疲渐泰。

臣等商量,令诸道州府准此条流,应有逃亡户口税赋并杂色差科等,并不得辄更摊配于见存人户之上。务设法招携,多方抚御,乘兹丰稔,重获昭苏。苟致安宁,自当迁陟;不遵诏令,必举典刑!

请移乐人不得住秘阁奏(龙纪元年秘书省)

当省元掌四部御书十二库,共七万馀卷。广明之乱,一时散失。后来省司购募,尚及二万馀卷。及先朝再幸山南,尚存一万八千卷。窃知京城制置使孙惟晟收在本军,其御书秘阁,见充教坊及诸军人占住。伏以典籍国之大经,秘府校雠之地。其书籍并望付当省,校其残缺,渐令补辑。乐人乞移他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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