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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降宗正少卿李子鸿等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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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降宗正少卿李子鸿等敕
作者:李恒 
(唐穆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6

宗庙之礼,严肃居先,荐告之词,精审为切。方将升祔,安可九室皆同?既已祧迁,岂宜四昭咸在。宗正少卿李子鸿,实司祠事,误进祝文,罪有根源,理难降减,宜停见任。博士既失于详定,御史又旷其监临,若不薄惩,恐乖至敬。王彦威宜罚两月俸料,削一阶;崔郸宜罚一季俸料,削两阶。其后礼合变文,事宜中节者,太常博士不得更称旧制,致有差殊。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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