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左散骑常侍萧希甫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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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左散骑常侍萧希甫诏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7

左散骑常侍集贤殿学士判院事萧希甫,身处班行,职非警察,辄引凶狂之辈,上陈诬骫之词,逼近郊禋,扇摇军众,李筠既当诛戮,希甫宁免谪迁,可贬岚州司户参军,仍驰驿发遣。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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