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卷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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旃蒙大荒落,一年。 |
资治通鉴 第130卷
【宋纪十二】 旃蒙大荒落,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
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
二月,丁丑,魏主如楼烦宫。
自孝建以来,民间盗铸滥钱,商货不行。庚寅,更铸二铢钱,形式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而更薄小,无轮郭,不磨鑢,谓之“耒子。”
三月,乙巳,魏主还平城。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经营四方,国颇虚耗,重以内难,朝野楚楚。高宗嗣之,与时消息,静以镇之,怀集中外,民心复安。甲辰,太子弘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日皇太后。
显祖时年十二,侍中、车骑大将军乙浑专权,矫诏杀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于禁中。侍中、司徒、平原王陆丽治疾于代郡温泉,乙浑使司卫监穆多侯召之。多侯谓丽曰:“浑有无君之心。今宫车晏驾,王德望素重,奸臣所忌,宜少淹留以观之;朝廷安静,然后入,未晚也。”丽曰:“安有闻君父之丧,虑患而不赴者乎!”即驰赴平城。乙浑所为多不法,丽数争之。戊申,浑又杀丽及穆多侯。多侯,寿之弟也。己酉,魏以浑为太尉、录尚书事,东安王刘尼为司徒,尚书左仆射代人和其奴为司空。殿中尚书顺阳公郁谋诛乙浑,浑杀之。
壬子,魏以淮南王它为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镇凉州。
六月,魏开酒禁。
壬午,加柳元景南豫州刺史,加颜师伯丹阳尹。
秋,七月,癸巳,魏以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废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犹难太后、大臣及戴法兴等,未敢自恣。太后既殂,帝年渐长,欲有所为,法兴辄抑制之,谓帝曰:“官所为如此,欲作营阳邪!”帝稍不能平。所幸阉人华愿儿,赐与无算,法兴常加裁减,愿儿恨之。帝使愿儿于外察听风谣,愿儿言于帝曰:“道路皆言‘宫中有二天子:法兴为真天子,官为赝天子。’且官居深宫,与人物不接,法兴与太宰、颜、柳共为一体,往来门客恒有数百,内外士庶莫不畏服。法兴是孝武左右,久在宫闱;今与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复官有。”帝遂发诏免法兴,遣还田里,仍徙远郡。八月,辛酉,赐法兴死,解巢尚之舍人。
员外散骑侍郎东海奚显度,亦有宠于世祖。常典作役,课督苛虐,捶扑惨毒,人皆苦之。帝常戏曰:“显度为百姓患,比当除之。”左右因唱诺,即宣旨杀之。
尚书右仆射、领卫尉卿、丹阳尹颜师伯居权日久,海内辐凑,骄奢淫恣,为衣冠所疾。帝欲亲朝政,庚午,以师伯为尚书左仆射,解卿、尹,以吏部尚书王彧为右仆射,分其权任。师伯始惧。
初,世祖多猜忌,王公、大臣,重足屏息,莫敢妄相过从。世祖殂,太宰义恭等皆相贺曰:“今日始免横死矣!”甫过山陵,义恭与柳元景、颜师伯等声乐酣饮,不舍昼夜;帝内不能平。既杀戴法兴,诸大臣无不震慑,各不自安;于是元景、师伯密谋废帝,立义恭,日夜聚谋,而持疑不能决。元景以其谋告沈庆之;庆之与义恭素不厚,又师伯常专断朝事,不与庆之参怀,谓令史曰:“沈公,爪牙耳,安得预政事!”庆之恨之,乃发其事。
癸酉,帝自帅羽林兵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支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别遣使者称诏召柳元景,以兵随之。左右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祸至,入辞其母,整朝服乘车应召。弟车骑司马叔仁戎服,帅左右壮士欲拒命,元景苦禁之。既出巷,军士大至。元景下车受戮,容色恬然;并其八子、六弟及诸侄。获颜帅伯于道,杀之,并其六子。又杀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进位二等。遣使诛湘州刺史江夏世子伯禽。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奴隶矣。
初,帝在东宫,多过失,世祖欲废之而立新安王子鸾,侍中袁觊盛称“太子好学,有日新之美”,世祖乃止;帝由是德之。既诛群公,欲引进觊,任以朝政,迁为吏部尚书,与尚书左丞徐爰皆以诛义恭等功,赐爵县子。
徐爰便僻善事人,颇涉书传,自元嘉初,入侍左右,豫参顾问;既长于附会,又饰以典文,故为太祖所任遇。大明之世,委寄尤重。时殿省旧人多见诛逐,唯爰巧于将迎,始终无迕;废帝待之益厚,群臣莫及。帝每出,常与沈庆之及山阴公主同辇,爰亦预焉。
山阴公主,帝姊也,适驸马都尉何戢。戢,偃之子也。公主尤淫恣,尝谓帝曰:“妾与陛下,男女虽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为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进爵会稽郡长公主,秩同郡王。吏部郎褚渊貌美,公主就帝请以自侍,帝许之。渊侍公主十日,备见逼迫,以死自誓,乃得免。渊,湛之之子也。
帝令太庙别画祖考之像,帝入庙,指高祖像曰:“渠大英雄,生擒数天子。”指太祖像曰:“渠亦不恶,但末年不免儿斫去头。”指世祖像曰:“渠大齇鼻。如何不齇?”立召画工令齇之。
以建安王休仁为雍州刺史,湘东王彧为南豫州刺史,皆留不遣。
甲戌,以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侍中、太尉;庆之固辞。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
魏葬文成皇帝于金陵,庙号高宗。
九月,癸巳,帝如湖熟,戊戌,还建康。
新安王子鸾有宠于世祖,帝疾之。辛丑,遣使赐子鸾死,又杀其母弟南海王子师及其母妹,发殷贵妃墓;又欲掘景宁陵,太史以为不利于帝,乃止。
初,金紫光禄大夫谢庄为殷贵妃《诔》曰:“赞轨尧门。”帝以庄比贵妃于钩弋夫人,欲杀之。或说帝曰:“死者人之所同,一往之苦,不足为困。庄生长富贵,今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剧,然后杀之,未晚也。”帝从之。
徐州刺史义阳王昶,素为世祖所恶,民间每讹言昶当反;是岁,讹言尤甚。废帝常谓左右曰:“我即大位以来,遂未尝戒严,使人邑邑!”昶使典签蘧法生奉表诣建康,求入朝,帝谓法生曰:“义阳与太宰谋反,我正欲讨之。今知求还,甚善!”又屡诘问法生:“义阳谋反,何故不启?”法生惧,逃还彭城;帝因此用兵。己酉,下诏讨昶,内外戒严。帝自将兵渡江,命沈庆之统诸军前驱。
法生至彭城,昶即聚兵反;移檄统内诸郡,皆不受命,斩昶使,将佐文武悉怀异心。昶知事不成,弃母、妻,携爱妾,夜与数十骑开北门奔魏。昶颇涉学,能属文。魏人重之,使尚公主,拜侍中、征南将军、驸马都尉,赐爵丹阳王。
吏部尚书袁觊,始为帝所宠任,俄而失指,待遇顿衰,使有司纠奏其罪,白衣领职。觊惧,诡辞求出。甲寅,以觊为督雍、梁等四州诸军事、雍州刺史。觊舅蔡兴宗谓之曰:“襄阳星恶,何可往?”觊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今者之行,唯愿生出虎口耳。且天道辽远,何必皆验!”
是时,临海王子顼为都督荆、湘等八州诸军事、荆州剌史,朝廷以兴宗为子顼长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兴宗辞不行。觊说兴宗曰:“朝廷形势,人所共见。在内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陕西,为八州行事,觊在襄、沔,地胜兵强,去江陵咫尺,水陆流通。若朝廷有事,可以共立桓、文之功,岂比受制凶狂、临不测之祸乎?今得间不去,后复求出,岂可得邪!”兴宗曰:“吾素门平进,与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宫省内外,人不自保,会应有变。若内难得弭,外衅未必可量。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中免祸,各行其志,不亦善乎!”
觊于是狼狈上路,犹虑见追,行至寻阳,喜曰:“今始免矣。”邓琬为晋安王子勋镇军长史、寻阳内史,行江州事。觊与之款狎过常,每清闲,必尽日穷夜。觊与琬人地本殊,见者知其有异志矣。寻复以兴宗为吏部尚书。
戊午,解严。帝因自白下济江至瓜步。
沈庆之复启听民私铸钱,由是钱货乱败。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于此者,谓之“𫄧环钱”;贯之以缕,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市井不复料数,十万钱不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货不行。
冬,十月,丙寅,帝还建康。
帝舅东阳太守王藻尚世祖女临川长公主。公主妒,谮藻于帝。己卯,藻下狱死。
会稽太守孔灵符,所至有政绩;以忤犯近臣,近臣谮之,帝遣使鞭杀灵符,并诛其二子。
宁朔将军何迈,瑀之子也,尚帝姑新蔡长公主。帝纳公主于后宫,谓之谢贵嫔;诈言公主薨,杀宫婢,送迈等殡葬,行丧礼。庚辰,拜贵嫔为夫人。加鸾辂龙旗,出警入跸。迈素豪侠,多养死士。谋因帝出游,废之,立晋安王子勋。事泄,十一月,壬辰,帝自将兵诛迈。
初,沈庆之既发颜、柳之谋,遂自昵于帝,数尽言规谏,帝浸不悦。庆之惧祸,杜门不接宾客。尝遣左右范羡至吏部尚书蔡兴宗所,兴宗使羡谓庆之曰:“公闭门绝客,以避悠悠请托者耳。如兴宗,非有求于公者也,何为见拒!”庆之使羡邀兴宗。
兴宗往见庆之,因说之曰:“主上比者所行,人伦道尽;率德改行,无可复望。今所忌惮,唯在于公;百姓喁喁,所瞻赖者,亦在公一人而已。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举朝遑遑,人怀危怖。指麾之日,谁不响应!如犹豫不断,欲坐观成败,岂推旦暮及祸,四海重责将有所归!仆蒙眷异常,故敢尽言,愿公详思其计。”庆之曰:“仆诚知今日忧危,不复自保,但尽忠奉国,始终以之,当委任天命耳。加老退私门,兵力顿阙,虽欲为之,事亦无成。”兴宗曰:“当今怀谋思奋者,非欲邀功赏富贵,正求脱朝夕之死耳!殿中将帅,唯听外间消息,若一人唱首,则俯仰可定。况公统戎累朝,旧日部曲,布在宫省,受恩者多,沈修之辈皆公家子弟耳,何患不从!且公门徒、义附,并三吴勇士。殿中将军陆攸之,公之乡人,今入东讨贼,大有铠仗,在青溪未发。公取其器仗以配衣麾下,使陆攸之帅以前驱,仆在尚书中,自当帅百僚按前代故事,更简贤明以奉社稷,天下之事立定矣。又,朝廷诸所施为,民间传言公悉豫之。公今不决,当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从之祸。闻车驾屡幸贵第,酣醉淹留;又闻屏左右,独入阁内;此万世一时,不可失也!”庆之曰:“感君至言。然此大事,非仆所能行;事至,固当抱忠以没耳。”
青州刺史沈文秀,庆之弟子也,将之镇,帅部曲出屯白下,亦说庆之曰:“主上狂暴如此,祸乱不久,而一门受其宠任,万物皆谓与之同心。且若人爱憎无常,猜忍特甚,不测之祸,进退难免。今因此众力,图之易于反掌。机会难值,不可失也。”再三言之,至于流涕,庆之终不从。文秀遂行。
及帝诛何迈,量庆之必当入谏,先闭青溪诸桥以绝之。庆之闻之,果往,不得进而还。帝乃使庆之从父兄子直阁将军攸之赐庆之药。庆之不肯饮,攸之以被掩杀之,时年八十。庆之子侍中文叔欲亡。恐如太宰义恭被支解,谓其弟中书郎文季曰:“我能死,尔能报。”遂饮庆之之药而死。弟秘书郎昭明亦自经死。文季挥刀驰马而去。追者不敢逼,遂得免。帝诈言庆之病薨,赠侍中、太尉,谥曰忠武公,葬礼甚厚。
领军将军王玄谟数流涕谏帝以刑杀过差,帝大怒。玄谟宿将,有威名,道路讹言玄谟已见诛。蔡兴宗尝为东阳太守,玄谟典签包法荣家在东阳,玄谟使法荣至兴宗所。兴宗谓法荣曰:“领军殊当忧惧。”法荣曰:“领军比日殆不复食,夜亦不眠,恒言收己在门,不保俄顷。”兴宗曰:“领军忧惧,当为方略,那得坐待祸至!”因使法荣劝玄谟举事。玄谟使法荣谢曰:“此亦未易可行,期当不泄君言。”
右卫将军刘道隆,为帝所宠任,专典禁兵。兴宗尝与之俱从帝夜出,道隆过兴宗车后,兴宗曰:“刘君!比日思一闲写。”道隆解其意,掐兴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壬寅,立皇后路氏,太皇太后弟道庆之女也。
帝畏忌诸父,恐其在外为患,皆聚之建康,拘于殿内,殴捶陵曳,无复人理。湘东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祐,皆肥壮,帝为竹笼,盛而称之,以彧尤肥,谓之“猪王”,谓休仁为“杀王”,休祐为“贼王”。以三王年长,尤恶之,常录以自随,不离左右。东海王祎性凡劣,谓之“驴王”;桂阳王休范、巴陵王休若年尚少,故并得从容。尝以木槽盛饭,并杂食搅之,掘地为坑,实以泥水,裸彧内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之,用为欢笑。前后欲杀三王以十数;休仁多智数,每以谈笑佞谀说之,故得推迁。
少府刘曚妾孕临月,帝迎入后宫,俟其生男,欲立为太子。彧尝忤旨,帝裸之,缚其手足,贯之以杖,使人提付太官,曰:“今日屠猪!”休仁笑曰:“猪未应死。”帝问其故,休仁曰:“待皇太子生,杀猪取其肝肺。”帝怒乃解,曰:“且付廷尉。”一宿,释之。丁未,曚妾生子,名曰皇子,为之大赦,赐为父后者爵一级。
帝又以太祖、世祖在兄弟数皆第三,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亦第三,故恶之,因何迈之谋,使左右朱景云送药赐子勋死。景云至湓口,停不进。子勋典签谢道迈、主帅潘欣之、侍书褚灵嗣闻之,驰以告长史邓琬,泣涕请计。琬曰:“身南土寒士,蒙先帝殊恩,以爱子见托,岂得惜门户百口,期当以死报效。幼主昏暴,社稷危殆,虽曰天子,事犹独夫。今便指帅文武,直造京邑,与群公卿士,废昏立明耳。”戊申,琬称子勋教,令所部戒严。子勋戎服出听事,集僚佐,使潘欣之口宣旨谕之。四座未对,录事参军陶亮首请效死前驱,众皆奉旨。乃以亮为咨议参军,领中兵,总统军事;功曹张沈为咨议参军,统作舟舰;南阳太守沈怀宝、岷山太守薛常宝、彭泽令陈绍宗等并为将帅。初,帝使荆州录送前军长史、荆州行事张悦至湓口,琬称子勋命,释其桎梏,迎以所乘车,以为司马。悦,畅之弟也。琬、悦二人共掌内外众事,遣将军俞伯奇帅五百人断大雷,禁绝商旅及公私使命。遣使上诸郡民丁,收敛器械;旬日之内,得甲士五千人,出顿大雷,于两岸筑垒。又以巴东、建平二郡太守孙冲之为咨议参军,领中兵,与陶亮并统前军,移檄远近。
戊午,帝召诸妃、主列于前,强左右使辱之。南平王铄妃江氏不从;帝怒,杀妃三子南平王敬猷、庐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渊,鞭江妃一百。
先是民间讹言湘中出天子,帝将南巡荆、湘二州以厌之。明旦,欲先诛湘东王彧,然后发。
初,帝既杀诸公,恐群下谋己,以直阁将军宗越、谭金、童太一、沈攸之等有勇力,引为爪牙,赏赐美人、金帛,充牣其家。赵等久在殿省,众所畏服,皆为帝尽力;帝恃之,益无所顾惮,恣为不道,中外骚然。左右宿卫之士皆有异志,而畏越等,不敢发。时三王久幽,不知所为,湘东王彧主衣会稽阮佃夫、内监吴兴王道隆、学官令临淮李道儿与直阁将军柳光世,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等阴谋弑帝。帝以立后故,假诸王阉人。彧左右钱蓝生亦在中,彧密使候帝动止。
先是,帝游华林园竹林堂,使宫人裸相逐,一人不从命,斩之。夜,梦在竹林堂,有女子骂曰:“帝悖虐不道,明年不及熟矣!”帝于宫中求得一人似所梦者斩之。又梦所杀者骂曰:“我已诉上帝矣!”于是巫觋言竹林堂有鬼。是日晡时,帝出华林园。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祐、会稽公主并从,湘东王彧独在秘书省,不被召,益忧惧。
帝素恶主衣吴兴寿寂之,见辄切齿,阮佃夫以其谋告寂之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细铠主南彭城姜产之、细铠将晋陵王敬则、中书舍人戴明宝。寂之等闻之,皆响应。幼豫约勒内外,使钱蓝生密报休仁、休祐。时帝欲南巡,腹心宗越等并听出外装束,唯队主樊僧整防华林阁。柳光世与僧整,乡人,因密邀之;僧整即受命。凡同谋十馀人。阮佃夫虑力少不济,更欲招合,寿寂之曰:“谋广或泄,不烦多人。”其夕,帝悉屏侍卫,与群巫及彩女数百人射鬼于竹林堂。事毕,将奏乐,寿寂之抽刀前入,姜产之次之,淳于文祖等皆随其后。休仁闻行声甚疾,谓休祐曰:“事作矣!”相随奔景阳山。帝山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彩女皆迸走。帝亦走,大呼“寂寂”者三。寂之追而弑之;宣令宿卫曰:“湘东王受太皇太后令,除征主,今已平定。”殿省惶惑,未知所为。
休仁就秘书省见湘东王,即称臣,引升西堂,登御座,召见诸大臣。于时事起仓猝,王失履,跣至西堂,犹著乌帽。坐定,休仁呼主衣以白帽代之。令备羽仪,虽未即位,凡事悉称令书施行。宣太皇太后令,数废帝罪恶,命湘东王纂承皇极。及时,宗越等始入,湘东王抚接甚厚。废帝母弟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顽悖有兄风,己未,湘东王以太皇太后令,赐子尚及会稽公主死。建安王休仁等始得出居外舍。释谢庄之囚。废帝犹横尸太医阁口。蔡兴宗谓尚书右仆射王彧曰:“此虽凶悖,要是天下之主,宜使丧礼粗足;若直如此,四海必将乘人。”乃葬之秣陵县南。
初,湘东王母沈婕妤早卒,路太后养之。王事太后甚谨,太后爱王亦笃。王既弑废帝,欲慰太后心,下令以太后弟子休之为黄门侍郎,茂之为中书侍郎。论功行赏,寿寂之等十四人皆封县侯、县子。
十二月,庚申朔,以东海王祎为中书监、太尉。进镇军将军、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癸亥,以建安王休仁为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以山阳王休祐为荆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为南徐州刺史。乙丑,徙安陆王子绥为江夏王。
丙寅,湘东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其废帝时昏制谬封,并皆刊削。
庚午,以右卫将军刘道隆为中护军。道隆昵于废帝,尝无礼于建安太妃;至是,建安王休仁求解职,明帝乃赐道隆死。
宗越、谭金、童太一等虽为上所抚接,内不自安;上亦不欲使居中,从容谓曰:“卿等遭罹暴朝,勤劳日久,应得自养之地;兵马大郡,随卿等所择。”越等素已自疑,闻之,皆相顾失色,因谋作乱;以告沈攸之,攸之以闻。上收越等,下狱死。攸之复入直阁。
辛未,徙临贺王子产为南平王,晋熙王子舆为庐陵王。
壬申,以尚书右仆射王景文为尚书仆射。景文,即彧也,避上名,以字行。
乙亥,追尊沈太妃曰宣太后,陵曰崇宁。
初,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入朝,以长史、南梁郡太守陈郡殷琰行府州事。及休祐徙荆州,即以琰为督豫、司二州诸军事、豫州刺史。
有司奏路太后宜即前号,移居外宫;上不许。戊寅,尊路太后为崇宪皇太后,居崇宪宫,供奉礼仪,不异旧日。立妃王氏为皇后。后,景文之妹也。
罢二铢钱,禁鹅眼、𫄧环钱,馀皆通用。
江州佐吏得上所下令书,皆喜,共造邓琬,曰:“暴乱既除,殿下又开黄阁,实为公私大庆。”琬以晋安王子勋次第居三,又以寻阳起事与世祖同符,谓事必有成,取令书投地曰:“殿下当开端门,黄阁是吾徒事耳!”众皆骇愕。琬更与陶亮等缮治器甲,征兵四方。
袁𫖮既至襄阳,即与咨议参军刘胡缮修兵械,简集士卒,诈称被太皇太后令,使其起兵,即建牙驰檄,奉表劝子勋即大位。
辛巳,更以山阳王休祐为江州刺史,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即留本任。
先是,废帝以邵陵王子元为湘州刺史,中兵参军沈仲玉为道路行事,至鹊头,闻寻阳兵起,不敢进。琬遣数百人劫迎之,令子勋建牙于桑尾,传檄建康,称:“孤志遵前典,黜幽陟明。”又谓上“轿害明茂,篡窃天宝,干我昭穆,寡我兄弟。藐孤同气,犹有十三,圣灵何辜,而当乏飨。”
郢州刺史安陆王子缓承子勋初檄,欲攻废帝;闻废帝已陨,即解甲下标。既而闻江、雍犹治兵,郢府行事苟卞之大惧,即遣咨议、领中兵参军郑景玄帅军驰下,并送军粮。荆州行事孔道存奉刺史临海王子顼,会稽将佐奉太守寻阳王子房,皆举兵以应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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