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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再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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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91 年 6 月 4 日 制定31条
中华民国 91 年 7 月 3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100133700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31 条;并自公布后一年施行
中华民国 97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6条
中华民国 98 年 1 月 21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800010901号令修正公布第 6 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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