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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承德郎刑部主事郑君墓志铭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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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承德郎刑部主事郑君墓志铭并序
作者:姚鼐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惜抱轩文集/卷13

君讳士俊,字灼三,歙诸生,以子贵赠承德郎、刑部奉天司主事。郑氏,歙旧族也。自君考讳廷证以上,皆居歙之严镇。歙人营贾淮上,或侨居扬州。君少孤贫,从妻父李氏宦居南昌,后依族人居扬州仪真县。

君为族人谋事,尽其智能而无欺。尝值岁饥,为粥以赈扬之饿者;及歙郑氏庙敝坏,营而新之,君皆任其事,勤苦数倍于人。曰:“吾藉人财以为善,吾力不容惜也。”君既定居仪真,乃迎其兄弟之孤及从父兄之节妇洪氏,皆来居而养焉。

乾隆四十二三年间,余主扬州书院,岁一二归,归必过仪真,然未尝识君,识君子文明。君婿吕彩从余学,时言其舅,诚笃长者也。其后十馀年,文明成进士,授刑部主事,吕彩亦与乡举矣。乾隆五十年二月初三日,君卒。

逾年余在江宁,文明来求为君铭,因言未得葬地。余姑应之曰:“吾尝行仪真西三十里,山川体势,如可葬者。”又逾年,文明又至,曰果得地于西三十里张家坳,已葬君矣,将补纳石,求卒铭之。余不意言之幸中。自念老矣,当不复至扬州,于其山水人物有足兴旧思者,而文明又求铭甚勤,安得弗铭也?君二子:文明、文盛。一女,四孙。铭曰:

慎所履,载谦饬,子升朝,父遗德。生江南,亡葬北,爽升原,茂翳植。大厥族,岁千亿!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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